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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3月15日 2026-03-04/yunnan/2025/0328/1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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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2月,银行结汇22446亿元人民币,售汇15382亿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8522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13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2月,银行结汇3180亿美元,售汇2179亿美元。2025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5949亿美元,累计售汇23983亿美元。 2025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819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50186亿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940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4790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8244亿美元,对外付款7109亿美元。2025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972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6704亿美元。 2026-01-23/yunnan/2026/0123/1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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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2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26-01-23/yunnan/2026/0123/1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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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辖内目前提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服务的机构和网点信息(截至2026年5月22日) 2026-05-22/yunnan/2026/0121/1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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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各州(市)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1-30/yunnan/2026/0130/1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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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6-01-30/yunnan/2026/0127/1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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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1-30/yunnan/2026/0130/1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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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年报“多报合一”登记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联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数据填报指引》,帮助企业快速梳理填报内容,轻松找到数据来源,让年报填报更省心、更清晰、更高效。 一、填报依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等相关要求,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上年度年报“多报合一”填报工作。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填报渠道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如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等错误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如截至6月30日年度报告仍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每年7月1日起登录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向商务部门进行补报或更正。 具体填报步骤如下: 1.访问系统: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访问网址: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 2.登录平台:选择通过“工商联络员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3.进入填报:进入下一页面后,点击“公示系统‘多报合一’年报填报”→“年度报告填写”,进行数据填报。逐一填报各项信息,完成“外商投资基本情况”等模块的填报,最后点击保存。 三、填报什么 (一)填报口径 企业应根据上一年度法人口径财务报表填写年报信息。填报单位均为“万元人民币”。 上一年度:如于2025年进行2024年度的“多报合一”申报,则填写的为2024年末或者2024年1-12月的数据情况。 法人口径:如申报A公司数据,则查看A公司单体财务数据,而非A及其子公司的并表财务数据。 (二)填报内容 “多报合一”中FDI存量权益数据集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表《三、经营情况》(详见附表1,涉及“经营情况”和“资产负债情况”两个模块)和表《四、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子公司情况(子公司合并填报)》(详见附表2),共计29个相关项。 四、如何填报 (一)表《三、经营情况》中“经营情况”模块涉及的数据项 (1)“净利润”: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净利润”本期金额。(注:实务中,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科目表述不尽相同,故此数据填报说明主要提供科目查找思路、数据项计算思路及数据逻辑关系自主校验思路。企业使用时,可作变通。下同理。) (2)“其中:外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净利润”本期金额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上一年度企业决定分配给外方股东的利润金额。该数据一般出现在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也可通过查看企业内部董事会/股东会利润分配会议记录获取。 (4)“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上一年度企业实际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金额。该数据可与为企业办理利润汇出业务的银行沟通获取;如果企业自主开展国际收支申报,也可通过查看国际收支申报中交易编码为“322011”的境外申报付款单数据获取。 (二)表《三、经营情况》中“资产负债情况”模块涉及的数据项 (5)“资产总额”: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资产总计”期末数。 (6)“其中:流动资产”: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数。 (7)“非流动资产”: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数。 (8)“负债总额”: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负债合计”期末数。 (9)“其中:流动负债”: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负债合计”期末数。 (10)“其中:应付外方股利”: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应付股利”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数据也可通过查看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或者明细科目获取。 (11)“非流动负债”: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数。 (12)“所有者权益合计”: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 (13)“所有者权益合计”-“其中:实收资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期末数。 (14)“所有者权益合计”-“资本公积”: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期末数。 (15)“所有者权益合计”-“盈余公积”: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盈余公积”期末数。 (16)“所有者权益合计”-“未分配利润”: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 (17)“所有者权益合计”-“其他”: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科目中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期末数之和。 (18)“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9)“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其中:实收资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资本公积”: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盈余公积”: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盈余公积”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未分配利润”: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其他”: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科目中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期末数之和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表《四、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子公司情况(子公司合并填报)》中涉及的数据项 该部分仅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填写。 (24)“子公司应付外方股利”: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应付股利”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5)“其中:实收资本”: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6)“资本公积”: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7)“盈余公积”: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盈余公积”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8)“未分配利润”: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9)“其他”: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科目中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期末数之和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四)数据逻辑关系 1.(2)其中:外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的绝对值≦(1)净利润的绝对值; 2.(3)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0; 3.(4)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0; 4.(4)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3)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 5.(5)资产总额=(6)其中:流动资产+(7)非流动资产; 6.(8)负债总额=(9)其中:流动负债+(11)非流动负债; 7.(5)资产总额=(8)负债总额+(12)所有者权益合计; 8.(18)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的绝对值≦(12)所有者权益合计的绝对值; 9.(22)未分配利润的绝对值≦(16)未分配利润的绝对值; 10.(12)所有者权益合计=(13)其中:实收资本+(14)资本公积+(15)盈余公积+(16)未分配利润+(17)其他; 11.(18)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19)其中:实收资本+(20)资本公积+(21)盈余公积+(22)未分配利润+(23)其他。 五、外汇局咨询电话 各外商投资企业在数据填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与所属地外汇局联系咨询(见下表)。 外汇局名称 联系电话 云南省分局 0871-63212022、63212202 曲靖市分局 0874-3314146 玉溪市分局 0877-2025990 保山市分局 0875-2120657 昭通市分局 0870-2225492 丽江市分局 0888-5121866 普洱市分局 0879-2305384 临沧市分局 0883-2166811 楚雄州分局 0878-3027398 红河州分局 0873-3710284 文山州分局 0876-2189591 版纳州分局 0691-2564134 大理州分局 0872-2116635 德宏州分局 0692-2122360 怒江州分局 0886-3620658 迪庆州分局 0887-8222838 附表1: 三、经营情况 数据项名称 备注 (数据项名称随报告主体略有调整) 经营情况 进口额* (万美元) 出口额* (万美元) 销售(营业)收入* (万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营业成本 (万元) 营业费用 (万元) 研发投入 (万元) 纳税总额* (万元) 其中:增值税 (万元) 消费税 (万元) 营业税 (万元) 企业所得税 (万元) 个人所得税 (万元) 关税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1) 其中:外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 (万元)(2) 公司:外方股东 合伙企业:外方合伙人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 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 (万元)(3) 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 (万元)(4) 外方股东利润转投资 (万元) 其中:转增本企业(机构)注册资本 (万元) 转投其他企业(机构)注册资本 (万元) 债权、债务情况 本年外方股东贷款借款 (万美元) 公司:外方股东 合伙企业:外方合伙人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 本年外方股东贷款还款 (万美元) 对境外投资者的债务合计 (万元) 在境外投资者的存款合计 (万元) 对境外投资者的债权合计 (万元) 进口设备减免 税情况 是否享受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 □是 □否 仅公司、合伙企业 填报 项目性质及适用产业政策条目: □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条目(勾选)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条目(勾选) □其他(研发中心) 本年度减免税*: (万元) 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总额* (万元)(5) 其中:流动资产 (万元)(6) 其中:其他应收款 (万元) 非流动资产 (万元)(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无形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8) 其中:流动负债 (万元)(9) 其中:应付外方股利 (万元)(10) 其他应付款 (万元) 非流动负债 (万元)(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万元)(12) 其中:实收资本 (万元)(13) 资本公积 (万元)(14) 盈余公积 (万元)(15) 未分配利润 (万元)(16) 其他 (万元)(17) 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 (万元)(18) 其中:实收资本 (万元)(19) 资本公积 (万元)(20) 盈余公积 (万元)(21) 未分配利润 (万元)(22) 其他 (万元)(23) 附表2: 四、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合并填报) 数据项名称 备注 (数据项名称随报告主体略有调整)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应付外方股利 (万元)(24) 子公司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 (万元) 其中:实收资本 (万元)(25) 资本公积 (万元)(26) 盈余公积 (万元)(27) 未分配利润 (万元)(28) 其他 (万元)(29) 2026-03-19/yunnan/2026/0319/1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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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自3月2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20%下调至0。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第一时间抢抓政策窗口期,靠前服务、精准施策,推动政策红利快速惠及涉外经营主体,切实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为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靠前调研研判:把准企业需求的“脉”。政策发布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即刻启动全省范围的专项调研,全面摸排金融机构及涉外企业诉求。基于调研结果,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将企业的真实诉求作为政策落地的核心出发点,明确“宣导全覆盖、服务零距离、红利实打实”的工作目标,为后续精准施策筑牢坚实基础。 上下联动发力: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充分激活“省—州(市)—县”三级联动效能,构建高效顺畅的政策传导网络。省级层面牵头抓总,第一时间印发工作指引;州(市)外汇管理部门建立重点企业清单,全面摸排辖内企业付汇需求;县级外汇管理部门扎根口岸一线,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一对一”上门辅导。 从政策发布到正式生效的3天内,全省外汇系统高效响应,确保政策传导不打折扣。政策生效当日,多笔业务陆续落地。其中,红河州率先落地“首单”业务:农业银行河口县支行为某矿产进口企业办理2笔择期购汇业务,合计91万美元,得益于准备金加点取消,企业购汇成本下降500基点,直接节约4.1万元。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某黄金制品企业宣讲新政后,企业当即决定办理3笔远期购汇,金额合计820.81万美元,节约成本9.03万元,切实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政策的及时、高效落地助力某医药连锁企业实现外债资金到账与锁汇操作“无缝衔接”:该企业3月4日开立融资性保函,3月5日869万美元外债资金到账,当天便成功办理本金掉期业务及35万美元利息的远期购汇业务,节约成本约15万元。 政策红利落地:一笔笔“减负账”这样算出。政策生效后,全省金融机构在云南省分局指导下迅速行动,为不同类型企业找到适合的汇率避险路径。 长期依赖即期购汇的生产型企业,开始在成本驱动下转向远期锁汇。新政生效后,渤海银行昆明分行第一时间调整远期锁汇报价,某企业测算成本后,连续办理8笔远期购汇业务,金额合计1213.31万美元,累计节约成本84万元。 特色农业企业长期面临的多重压力,在一站式金融服务方案中迎刃而解。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某农业科技公司专注蓝莓基质研发,需从印度、斯里兰卡进口生产原料,长期以来,原料进口交易始终受汇率波动、资金周转、结算效率等难题困扰。交通银行红河州分行在外汇局红河州分局的指导下,为企业量身定制了“贸易融资+结算便利化+远期购汇+费用减免”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方案。3月6日,银行向企业发放161万元贸易融资款,同步为其办理23.42万美元的远期购汇业务,锁汇价格较即期价优惠200基点,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约7000元。在普洱,农业银行普洱茶城支行为某茶产业企业办理743万美元购汇方向期权,准备金加点减少250基点,节约成本18.57万元。 政策效应持续扩散:从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政策红利正从“纸面”加速流向更多企业的“账面”。政策生效首周,仅上述案例涉及的银行便为全省10余家企业办理远期售汇及相关业务超5000万美元,累计为企业节约汇兑成本超200万元。从边境贸易到特色农业,从生产制造到医药连锁,从能源行业到花卉种植,在云南省分局靠前推动下,外汇政策正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中落地生根。 2026-03-27/yunnan/2026/0327/1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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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银行结汇14338亿元人民币,售汇11362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438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58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结汇2064亿美元,售汇1636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927亿美元,累计售汇3701亿美元。 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68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211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640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818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01亿美元,对外付款5645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81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64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3-18/yunnan/2026/0318/1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