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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如何办理名录登记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一、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一)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登记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银行应根据《申请表》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以下简称“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填报完成后应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企业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 附件:1.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 2025-07-11/tianjin/2025/0711/2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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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3表统计的注册时点不同于申报主体对该机构实际注资的时点时的填报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三)项对外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1系列报表)第7点: 境外被投资机构注册时点可能不同于申报主体对该机构实际注资的时点,申报主体原则上应在实际注资当月填报Z03表和A01系列报表。 2025-07-07/tianjin/2025/0707/2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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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3表申报主体境外代表处没有经营活动时,有什么填报要求?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三)项对外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1系列报表)第8点: 申报主体的境外代表处由于没有经营活动,不构成申报主体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可不反映在Z系列报表和A01系列报表中。 2025-07-17/tianjin/2025/0717/2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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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3表申报主体前期费用是申报主体名下的境外存款的填报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三)项对外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1系列报表)第7点: 前期费用是申报主体名下的境外存款,则属于申报主体的境外存款类资产,应填报D系列报表(如D01表)。 2025-07-10/tianjin/2025/0710/2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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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3表申报主体对境外被投资机构的前期费用投入填报有什么要求?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三)项对外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1系列报表)第7点: 申报主体对境外被投资机构的前期费用投入,应根据申报主体会计记账确认的科目进行申报。 2025-07-08/tianjin/2025/0708/2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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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3表统计的时点与纳入A01系列报表统计的时点有什么要求?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三)项对外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1系列报表)第7点: 将境外被投资机构纳入Z03表统计的时点应与纳入A01系列报表统计的时点保持一致。 2025-07-04/tianjin/2025/0704/2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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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如何办理购汇? 答:(1)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按规定无需纳税的,购汇可以不提供税务凭证。 (2) 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可以汇出、可以存入本人外汇账户,或可以按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2025-07-15/tianjin/2025/0715/2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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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利润总额(A0212)”“本月净利润(A0213)”“本月本机构宣告分配给(全体股东)的利润(A0214)”“本机构在境内缴纳的税金总额(A0215)”“年末从业人数(人)(A0216)”、不同币种的“持股(份额)数量(A0228)”和“每股(每份)市价(A0229)”等项的填报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四)项来华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2系列报表)第1点: “本月利润总额(A0212)”“本月净利润(A0213)”“本月本机构宣告分配给(全体股东)的利润(A0214)”“本机构在境内缴纳的税金总额(A0215)”“年末从业人数(人)(A0216)”、不同币种的“持股(份额)数量(A0228)”和“每股(每份)市价(A0229)”等项的填报要求与对外直接投资报表(A01系列报表)相同。 2025-07-21/tianjin/2025/0721/2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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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项下进出口业务,应如何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 号)第九条,企业应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外汇管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原则上应由代理方付汇、收汇。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后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 2025-07-25/tianjin/2025/0725/2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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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宣告或确认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的填报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四)项来华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2系列报表)第1点: 申报主体宣告或确认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应填报“本月本机构宣告分配给(全体股东)的利润(A0214)”,并在“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报表(E01表)”填报代扣代缴税收入。 2025-07-29/tianjin/2025/0729/2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