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国际商业保理业务增量扩面,近日,天津市分局联合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自贸区政策与创新发展局、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组织保理企业与银行召开座谈会。会议介绍了“共管账户+优先受偿”模式下国际商业保理业务开展情况及首单业务落地操作流程,深入了解保理企业对跨境保理的业务需求,督促银行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便利国际商业保理业务开展,支持天津市外贸发展。 2025-07-23/tianjin/2025/0723/2841.html
-
对于申报主体拨付境外代表处的资金有什么填报要求?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三)项对外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1系列报表)第8点: 申报主体拨付境外代表处的资金纳入E01表统计。但若该境外代表处购买了境外不动产,相关境外不动产应视为境内主体的境外被投资机构,填报在Z系列报表及A01系列报表中。 2025-07-18/tianjin/2025/0718/2837.html
-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入,是否需要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 号)第十条,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可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也可进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 2025-07-22/tianjin/2025/0722/2839.html
-
如果发卡行系统故障或者出现卡组织报文缺失、有误等情况导致无法及时报送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应如何处理? 发卡行应加强自身系统建设,确保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遇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及时报送信息时,发卡行应提前向所在地外汇局说明情况,并应尽快修复系统报送信息。 2025-07-28/tianjin/2025/0728/2844.html
-
8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5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外汇领域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从严从实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加大外汇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积极支持稳外贸,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面提质,支持更多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贸易新业态主体办理外汇结算业务。有序推进跨境投融资管理改革,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新发放投资额度30.8亿美元,研究制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措施。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上半年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创历史新高。稳慎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银行凭客户指令办理跨境收支超2000亿美元。积极支持区域开放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三是有力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我国外汇市场在错综复杂形势下展现出较强韧性。四是着力构建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健全外汇监管法治基础,完善外汇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外汇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金融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对金融外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外汇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部署了2025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提升系统党建工作质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实施优化外贸新业态主体外汇资金结算、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等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政策。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推动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便利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等一揽子措施落地见效,在全国实施跨国公司资金池管理政策,开展绿色外债政策试点,优化完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扩面提质。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继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因地制宜支持区域开放发展,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外汇管理创新。三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形势监测分析,强化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适时开展逆周期调节,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四是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维护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六是推进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制定《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实施方案。七是全面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出台前的评估论证和政策出台后的跟踪问效。深化“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探索构建“智慧外管”。持续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所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级分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5-08-07/tianjin/2025/0806/2851.html
-
2025年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举行2025年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全市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和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天津市分局国际收支处相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请介绍一下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在推动《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地实施方面,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答: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始终坚持“金融为民”“外汇为民”,坚持先行先试、开拓创新,主动开展了一系列首创性、集成式改革创新探索。特别是突出抓好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聚焦外汇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服务实体经济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了10余项具体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跨境贸易投融资更加便利高效。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提质增效,业务规模突破535亿美元,3800余家企业享受名录登记改革政策红利。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实现再升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外债登记由银行办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等多项改革政策顺利落地,办理投融资便利化业务超80亿美元。 二是租赁保理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发布全国首个《资本项目支持租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集成及典型案例》政策服务包,更加便利银企高效合规办理业务。落地金融租赁公司对其设立的项目公司直接进行外币借款,累计办理业务金额26.83亿美元。积极探索创新“出口商和保理公司共管账户+保理公司优先受偿”业务模式,推动天津市首笔外币国际商业保理业务顺利落地。 三是持续提升外汇金融服务质效。积极推动外币代兑银企对接、代兑网点扩面增量,实现全市四星级以上酒店及重点文旅场所外币兑换设施的全覆盖。成功落地全市首笔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汇率避险业务,推动全市新增外汇套保首办户328家、中小微企业占比达98%。坚持科技赋能促发展,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融资、信保保单融资、银企融资对接等6项试点场景落地天津,服务168家涉外企业,融资规模超过22亿美元。 下一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总局、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金融支持天津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自贸区建设为重点,推动实现外汇改革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为服务和促进全市涉外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一是进一步谋划细化外汇支持具体举措,特别是聚焦行业发展重点领域、企业经营堵点痛点,积极探索顺应全市外资外贸发展趋势的实用性、系统性、集成性创新。二是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大力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指导市场经营主体用好用足外汇创新政策推动租赁保理特色产业扩面增量。三是进一步发挥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复制推广效应,加强与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和政策传导,持续扩大社会公众对创新政策的知悉面、获得感和满意度。谢谢! 2025-08-06/tianjin/2025/0806/2852.html
-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执法证编号 1 刘伟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1 2 杨雅欣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2 3 饶慧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3 4 卢志利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4 5 顾玲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5 6 唐振和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8 7 朱莉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9 8 范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0 9 臧炜尧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1 10 杨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2 11 王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3 12 聂世扬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4 13 刘珈彤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5 14 张奕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6 15 孙为昭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8 16 刘丹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9 17 宋会丽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0 18 左杰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1 19 张若旸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2 20 张鹤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3 21 王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4 22 杨静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5 23 李雪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6 24 杨晓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7 25 谢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8 26 李昊昱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0 27 栗潇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1 28 刘泽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2 29 高瑞邦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3 30 汤娟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4 31 李楠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5 32 赵霞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7 33 刘文静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9 34 常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0 35 党坤霞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1 36 王新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2 37 杨紫宁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3 38 王腾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4 39 房晶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5 40 樊孟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6 41 何欢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7 42 徐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8 43 刘新言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9 44 孙燕菲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50 45 朱思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51 46 朱英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52 47 李连同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2 48 张斌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3 49 王晶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4 50 王维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5 51 石静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7 52 林琳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8 53 张瑞洋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9 54 刘赛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1 55 张潇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2 56 刘一童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3 57 姜宇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8 58 延诗苑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0 59 段丽丽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1 60 刘骁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2 61 张迈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3 62 刘毅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4 63 冯心雨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6 2025-08-25/tianjin/2025/0825/2866.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组织辖内57家银行机构召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应用场景推广、外汇代码标准化及网络接入安全管理等科技管理工作培训会。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各银行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应用场景的认识,进一步激发了试点参与积极性,助力银行精准把握业务方向。针对外汇代码标准管理,明确外汇代码服务业务办理要点,减少业务风险。同时,强化银行业务人员网络安全防护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为“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注入动力,保障外汇管理工作安全、高效开展。 2025-08-20/tianjin/2025/0806/2850.html
-
申报主体当月未实际支付利润时的填报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四)项来华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2系列报表)第1点: 如果当月未实际支付利润,应将对非居民的应付股利填报至“应付款及预收款(不含应付利息)(负债)报表(D08表)”,且对方国家(地区)、部门、与本机构的关系等要素项应与该非居民投资者在Z03表、A02-2表中信息一致。 2025-07-30/tianjin/2025/0730/2846.html
-
A02-1表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填报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四)项来华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2系列报表)第2点: A02-1表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各项应填报申报主体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全体股东的金额,而不能仅填报归属于境外直接投资者的金额。 2025-08-01/tianjin/2025/0801/2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