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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易纲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国中代表党组纪检组作工作报告。党组成员全体出席会议。中央纪委二室、人民银行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到会指导。外汇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前期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以来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党的纯洁性,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是实现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的重要保证。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树立务实高效政府形象。要坚持和完善“局长信箱”、“局长接待日”的做法,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直接面对群众、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强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要紧紧围绕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把作风建设同思想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带动和促进政风、行业风气建设。 会议认为,3年多来,外汇局把全力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出台一系列制度措施并提高执行力,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抓,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入;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机关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组建党组纪检组和监察室,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会议对2012年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着重围绕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促进贸易投资活动便利化、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入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分支局进行工作调研,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夯实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基础。突出保持党的纯洁性这一重大主题,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教育。三是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制度落实的执行力。全面梳理教育、监督、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与办法,抓好贯彻落实,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外汇管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对外汇管理法规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等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开展执法监察。五是大力转变机关作风,树立廉洁高效政府形象。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针对问题加强整顿纠改。同时,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关心纪检监察工作,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会议还组织签订了 201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 2012-03-22/safe/2012/0322/6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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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有关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重点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会议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通过传达学习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会议指出,要充分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任务,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大力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落实的执行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法规意识,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廉洁高效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区分责任、经常教育、加强管理、监督检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各部门“一把手”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发扬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深入基层调研检查要求真务实,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添负担,树立中央国家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深入分析外汇局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思路谋划工作、推动落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完) 2012-01-10/safe/2012/0110/6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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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举办了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国中进行开班动员并做廉政主题报告。 杨国中指出,全体参训人员要正确认识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及背景,充分认清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一手抓外汇管理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杨国中就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要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三是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率先垂范,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培训班上,参训人员深入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聆听了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录像片,并进行了分组讨论。通过学习培训,参训人员统一了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了廉洁从政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线,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努力促进党员干部思想、队伍、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完) 2012-07-06/safe/2012/0706/6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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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认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是外汇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外汇局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要根据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外汇管理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注重预防,继续推动廉洁高效政府机关建设,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议提出,下一阶段,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要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推进外汇管理法规清理整合。把依法行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抓,做到关口前移,防控廉政风险,保证行政权力得到正确行使。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预算精细化管理措施,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四是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制度落实的执行力。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外汇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是扎实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加大机关作风转变,树立廉洁高效政府形象。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夯实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基础。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为履行职责提供组织保证。(完) 2012-03-27/safe/2012/0327/6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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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动员暨廉政专题辅导报告会,全局干部职工、北京外汇管理部党员代表参加会议,中央纪委、人民银行纪委和人民银行机关纪委的领导同志应邀参会。 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同志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外汇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积极推进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要求,以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突出来抓,在全局努力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改革进取、厉行节约、崇尚节俭的作风,以优良作风推动外汇管理工作的开展。 会议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树立廉洁务实政府形象。四是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结合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的具体要求,结合外汇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特点规律,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规范权力,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邀请有关专家作了专题廉政辅导报告。(完) 2011-04-12/safe/2011/0412/6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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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有关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外汇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下大气力改进作风,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外汇管理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 会议提出,外汇局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尽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努力开创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完) 2013-01-24/safe/2013/0124/6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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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6年10月31日) 2016-10-31/safe/2016/1031/6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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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6年11月30日) 2016-11-30/safe/2016/1130/6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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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6年12月30日) 2016-12-30/safe/2016/1230/6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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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以下简称《手册》第六版)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对外金融资产和对外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其他投资、储备资产五部分;负债细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其他投资四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金融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包括直接投资资产和直接投资负债两部分。相关投资工具可划分为股权和关联企业债务。股权包括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以及再投资收益。关联企业债务包括关联企业间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债权和债务。 2.证券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资产和证券投资负债,相关投资工具可划分为股权和债券。 2.1股权:包括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记录在证券投资项下的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均应可流通(可交易)。股权通常以股份、股票、参股、存托凭证或类似单据作为凭证。投资基金份额指投资者持有的共同基金等集合投资产品的份额。 2.2债券:包括可流通的债务工具,是证明其持有人(债权人)有权在未来某个(些)时点向其发行人(债务人)收回本金或收取利息的凭证,包括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有资产担保的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通常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工具。 3.金融衍生工具:全称为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认股权,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种金融工具,该金融工具与另一特定的金融工具、指标或商品相联系,可以独立在金融市场上针对特定金融风险(例如,利率风险、外汇风险、股权和商品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交易;雇员认股权指向公司雇员提供的一种购买公司股权的期权,通常作为公司对其雇员的一种报酬。 4.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和储备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负债,包括其他股权、货币和存款、贷款、贸易信贷、特别提款权等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4.1其他股权:指不以证券投资形式(上市和非上市股份)存在的、未包括在直接投资项下的股权,通常包括:在准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中的、表决权小于10%的股权(如分支机构、信托、有限责任和其他合伙企业、以及房地产和其他自然资源中的所有权名义单位)、在国际组织中认缴的股本金等。资产表示我国居民投资于非居民的其他股权。负债表示非居民投资于我国居民的其他股权。 4.2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4.3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4.4保险准备金:全称为保险、养老金和标准化担保计划,主要包括非人寿保险技术准备金、人寿保险和年金权益、养老金权益以及启动标准化担保的准备金。资产表示我国居民作为保单持有人或受益人所享有的资产或权益。负债表示我国作为保险公司、养老金或标准化担保发行者所承担的负债。 4.5贸易信贷:又称贸易信贷和预付款,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4.6其他:指除其他股权、货币和存款、贷款、保险准备金、贸易信贷、特别提款权以外的其他投资资产/负债等。 4.7特别提款权:指作为基金组织成员国分配的特别提款权,是成员国的负债。 5.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5.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5.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5.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5.4外汇储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5.5其他储备资产:指不包括在以上储备资产中的、由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负债(完) 2015-12-30/safe/2015/1230/6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