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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1080297-1-2020-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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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意見 資本項目管理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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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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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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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關於金融支援中歐班列(西安)集結中心暨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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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 西銀髮〔2020〕152號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陝西省各中心支行、楊淩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各中心支局、楊淩支局,國家開發銀行陝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銀行陝西省分行,各國有商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西安分行,各城市商業銀行西安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陝西省分行,長安銀行,西安銀行,陝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陝西秦農農村商業銀行,各外資銀行(中國)西安分行:
為加快推進中歐班列(西安)集結中心和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區”)建設,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經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原則
(一)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立足陝西區位優勢和經濟發展特點,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宗旨,圍繞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與貿易投資便利化,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拓寬市場主體融資渠道,為加快中歐班列(西安)集結中心和自貿區建設,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援。
(二)堅持金融政策創新。發揮自貿區試驗田作用,在總結和借鑒國內其他自貿區經驗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上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簡政放權,推動跨境投融資創新,持續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提升金融服務效能,為深化金融改革積累經驗。
(三)堅持宏觀審慎管理。牢固樹立宏觀審慎理念,完善與金融開放創新相適應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控體系,針對風險點、易受衝擊的環節以及可能的傳播途徑,及時總結評估,有效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二、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
(四)支援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實施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支援審慎合規的銀行為信用優良的境內機構在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方面實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五)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資金匯出入。支援合格境外基金主體(QFLP)按規定自由匯出、匯入資金,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發展,簡化相關外匯管理手續,根據國際收支形勢適時進行逆周期調節,有效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六)探索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使用範圍。支援境外承包工程企業借用境內外匯貸款結匯使用,企業應以自有外匯收入償還境內外匯貸款,原則上不允許購匯償還。
(七)支援拓寬融資渠道。便利中歐班列“長安號”(以下簡稱“長安號”)相關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支援金融機構通過新技術,針對“長安號”相關貿易企業和高新企業輕資產、高技術、重創新等特點,開發有針對性的專屬金融產品,探索推動金融對接科技產業的服務模式創新。支援企業通過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進行融資,完善外部增信機制,支援信用增進公司通過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債券投資等方式,助力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交易,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三、加強中歐班列(西安)集結中心金融服務創新
(八)支援提供多元化風險對沖手段。支援金融機構為“長安號”相關企業開發外匯遠期、互換及期權等風險對沖工具,基於幣種、期限匹配管理的需要,實施風險管理,規避匯率波動風險。
(九)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研究構建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為市場主體提供優質、安全、高效的銀行賬戶服務,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十)支援發揮人民幣計價結算及交易功能。支援推動“長安號”在國際貨運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規避匯率風險。支援企業在與“長安號”相關國家和地區貿易往來中,特別是大宗商品進出口貿易、跨境電子商務和跨境直接投資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援對“長安號”相關國家和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政府援助、政策性貸款等方面更多地使用人民幣。
(十一)支援跨境金融機構布局與合作。支援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強跨境金融服務,支援“長安號”相關國家和地區金融機構以直接參与者或間接參與者方式接入“CIPS”(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提高人民幣跨境結算清算效率。
四、推進中歐班列(西安)集結中心金融服務設施建設
(十二)支援建立“長安號”數字金融綜合服務平台。探索運用區塊鏈、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資訊技術,打造集貨物流、貿易流、資訊流、資金流“四流”合一的“長安號”數字金融綜合服務平台。支援數字金融綜合服務平台與上海票據交易所供應鏈票據平台進行對接,提高平台的運行效能。
(十三)拓寬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台應用場景。建設基於鐵路運單憑證核驗的融資服務環境,支援“長安號”相關企業開展進出口貿易融資、物流運費融資等業務,通過區塊鏈服務平台為銀行提供全過程物流資訊,便於銀行開展貿易背景的真實性審核,提升貿易融資效率。
(十四)優化徵信和信用評級服務。支援擴大金融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應用,引導市場化徵信機構參與地方徵信平台建設。推動“長安號”相關國家和地區的核心企業或政府採購平台與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對接,促進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支援國內主要評級機構和境外評級機構在自貿區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推動其面向“長安號”相關國家和地區的企業開展高質量的信用評級服務。探索建立徵信數據跨境流動機制,發揮徵信和信用評級貿易投資的風險揭示功能,降低相關企業跨境交易風險。
五、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
(十五)嚴格落實真實合法交易及展業原則。金融機構應遵循“展業三原則”,建立健全內控制度,辦理跨境業務,應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完善業務真實性、合規性審核機制,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可疑交易。
(十六)建立和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防範機制。建立健全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和風險防控體系,加強金融風險研判和重點領域風險防範,健全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區域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監管合作和資訊共用機制,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跨境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力度,提升打擊跨境非法金融活動的有效性。
各單位要全面掌握政策措施內容,根據有關工作要求和實際需要制定實施方案或具體操作指引,指導企業用足用好各項政策措施。各銀行要密切圍繞實體經濟需求,積極探索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及時反饋問題及建議,確保政策落地落實。
聯繫人及電話:黃丹,029-88150841。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