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的部署要求,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部分外匯管理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通知》(匯發〔2019〕37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在全國各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4項外匯管理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涉及銀行、農村信用社結售匯業務市場准入、退出,進口單位名錄登記,出口單位名錄登記,保險、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市場准入、退出等外匯管理行政許可事項,切實提高許可效率,降低市場主體辦事成本。
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認真貫徹落實“放管服”和“證照分離”改革要求,進一步支援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及時總結評估試點情況,完善外匯管理政策措施,持續提升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