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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1770746-2-20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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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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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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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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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2020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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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正確領導下,福建省分局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切實落實總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政策宣傳,積極推動“放管服”改革,依法穩妥提升政務服務質效,紮實做好外匯管理宣傳工作,加大主動公開力度,確保各項工作安全有序運作。現將全年資訊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持續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建立完善以國家外匯管理局門戶網站福建分局子網站(以下簡稱“分局子網站”)為主,新聞媒體、報刊雜誌、專題會議、宣傳活動為輔的多層次公開渠道。一是加強工作動態政務資訊發布。保持分局動態類、新聞類欄目更新頻率。2020年,分局子網站發布各類資訊285條。通過《金融時報》《中國外匯》等權威媒體,密集傳達外匯管理支援實體經濟政策與相關工作成效,共56篇次被省級以上主流媒體宣傳報道。二是加大規範性檔案公開力度。圍繞外匯管理改革支援實體經濟發展,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通過局務會新增並及時對外公布規範性檔案1件,目前我分局現行有效規範性檔案共5件;定期在分局子網站發布《福建省分局現行有效外匯管理規範性檔案目錄》。三是提高行政審批透明度。在分局子網站公布業務諮詢電話及辦公地址,及時更新各項業務辦事指南,在辦公場所設置觸摸屏、擺放宣傳手冊等,公布辦理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規範行政審批流程,提高審批透明度,並按月發布受理行政審批情況。2020年,我分局本級主動公開行政審批業務結果共1151件,同比增長7.6%。四是完善外匯行政處罰資訊公開操作細則。及時修訂《福建省外匯行政處罰資訊公開操作細則》,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開展行政處罰資訊公開工作培訓1次,全年通過總局行政處罰資訊公示系統和福建省分局子網站依法主動公開行政處罰案件相關資訊20起。五是增強社會公眾政策獲得感。通過自律機制平台、新媒體宣傳、政策宣講會、講座培訓、網站諮詢答覆、銀行網點宣傳等多種方式加大公開力度,以喜聞樂見的方式提升市場主體對外匯管理政策的理解度。制定《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規範外匯政務服務的指導意見》,實行“政策諮詢首問負責制、業務辦理一次告知制、舉報接收專人負責制”,全年共答覆子網站社會公眾業務諮詢、投訴46件。指導自律機制將155種銀行貿易融資產品以二維碼連結的形式彙集展示,並為不同風險偏好者企業量身打造16類匯率避險產品,得到省商務廳、貿促會、自貿區管委會等近50個部門和機構轉發,被總局陸磊副局長肯定為“福建省的做法是很好的示範”。充分利用“金融知識進企業”“匯率風險管理講座”等累計近5000人次的宣傳活動培育企業“風險中性”理念,幫助轄內外貿企業在下半年人民幣持續升值時規避匯率風險。製作82個生動活潑的新媒體宣傳產品將枯燥繁瑣的政策要點和業務指引轉化成易於大眾接受的“網上小課堂”“攻略”,累計點擊量超29.4萬次,實現政策傳導精準化、受益覆蓋最大化。重點針對福建僑鄉、對台等外向型經濟特色重點宣傳便利化政策,組織188人次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線上線下政策培訓,累計覆蓋3886家銀企。創新運用圖解、短視頻、動漫、電子海報、網路答題等新載體,開展“誠信興商”宣傳,活動覆蓋20.1萬人次,接受諮詢服務1.7萬人次,有效提升公眾合規用匯自覺意識。開展外匯普法微視頻作品業務競賽,精選出17部普法微視頻作品,主題涵蓋地下錢莊、跨境賭博、網路炒匯、非法買賣外匯、分拆購付匯等五大類,並藉助新媒體渠道和微信向公眾徵集投票,推送閱讀量達15.7萬人次。通過銀行網點滾動播放視頻、紙質媒體宣傳、金融知識進校園活動以及人民銀行福州中支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大眾進行廣泛宣傳。
(二)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以滿足公眾資訊需求為出發點、以化解公眾切身困難為落腳點,逐步完善依申請公開受理相關工作制度,明確規定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落實主辦部門、協辦部門的職責分工,同時加強與人民銀行福州中支法律部門和保密部門之間的溝通聯動,切實防範依申請公開法律風險。2020年,我分局本級未接到依申請公開申請。
(三)積極推進外匯管理“互聯網+”平台體系建設。一是積極推廣“互聯網+政務”系統(政務服務網上辦理系統)上線運行,把提高對外服務質量和效率作為“放管服”改革的落腳點,積極優化窗口政務服務工作,爭取實現外匯管理“一次辦”“馬上辦”“最多跑一次”。2020年,我分局本級通過政務服務網上辦理系統線上受理並辦結609條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同比增長14.3%。二是優化行政許可辦理方式。堅持金融為民理念,優化調整國際收支、經常項目、資本項目等15類行政許可業務辦理方式,開放“網上辦、郵寄辦、預約辦”等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間市場主體辦理外匯許可業務實現“免出門、不見面、零接觸、更高效”,外匯行政許可“網上辦”比例較2019年下半年提高25.9個百分點,政務服務“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取得顯著成效。
(四)強化內部風險監督管理。一是加強分局子網站資訊發布審批管理,嚴格把關公開資訊的質量。建立並完善《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子網站管理辦法》,明確分工職責,規範資訊發布流程,加強網站資訊的安全與保密管理。二是嚴格依法行政,指定內控專崗人員,依託政務服務網上辦理平台,對行政許可事項受理情況進行全流程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資訊內容 | 本年新 製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檔案 | 1 | 1 | 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2 | 0 | 1051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 | 0 | 2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資訊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1] | —— |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資訊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新要求的理解不夠深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於2019年完成修訂,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基層業務人員需要加強學習,深入理解,結合業務實際,吃透吃准相關規定,優化政務服務水平,進一步推進各項工作落地落實。我分局將進一步加強對業務條線人員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培訓,強化政務公開規範化建設,提高行政審批的透明度,不斷提升政府資訊公開水平,確保資訊公開及時、準確、規範。
(二)外匯行政許可網上辦理效能仍有提升空間。由於政務系統尚未對接電子印章系統,根據總局行政許可工作相關要求,對於通過政務系統申請辦理名錄登記的企業,外匯局業務人員需線下郵寄加蓋印章的《行政許可決定書》,網上辦理的效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我分局在做好相關服務和溝通解釋工作的同時,及時將相關問題反饋總局相關部門,建議打通政務系統和電子印章系統,提升網上辦理效率,進一步便利企業。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1年1月19日
[1] “政府集中採購”數據由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其2020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統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