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MB@pbc.gov.cn或current@mail.safe.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3号)(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或010-6840238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