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2-23http://www.gov.cn/xinwen/2019-12/21/content_5462820.htm
-
2019-12-18http://www.gov.cn/xinwen/2019-12/17/content_5461906.htm
-
2019-12-16http://www.gov.cn/xinwen/2019-12/15/content_5461353.htm
-
2019-12-15http://www.gov.cn/premier/2019-12/15/content_5461182.htm
-
2019-12-18http://www.gov.cn/premier/2019-12/16/content_5461647.htm
-
2019-12-19http://www.gov.cn/xinwen/2019-12/18/content_5462150.htm
-
2019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4681亿美元,对外负债53119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1562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9695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5849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74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019亿美元,储备资产3204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6%、8%、0.1%、23%和43%;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7773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2208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14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02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3%、0.2%和25%。 按SDR计值,2019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4779亿SDR,对外负债38964亿SDR,对外净资产15816亿SDR。(完) 2019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1,562 15,816 资产 2 74,681 54,779 1 直接投资 3 19,695 14,447 1.1 股权 4 16,968 12,447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2,727 2,000 1.a 金融部门 6 2,681 1,966 1.1.a 股权 7 2,564 1,88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17 86 1.b 非金融部门 9 17,015 12,480 1.1.b 股权 10 14,404 10,566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2,610 1,915 2 证券投资 12 5,849 4,290 2.1 股权 13 3,189 2,339 2.2 债券 14 2,659 1,951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74 54 4 其他投资 16 17,019 12,483 4.1 其他股权 17 69 51 4.2 货币和存款 18 3,880 2,846 4.3 贷款 19 6,748 4,95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18 86 4.5 贸易信贷 21 5,656 4,149 4.6 其他 22 548 402 5 储备资产 23 32,045 23,505 5.1 货币黄金 24 930 682 5.2 特别提款权 25 108 79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84 62 5.4 外汇储备 27 30,924 22,683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2 -2 负债 29 53,119 38,964 1 直接投资 30 27,773 20,371 1.1 股权 31 25,494 18,700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278 1,671 1.a 金融部门 33 1,533 1,124 1.1.a 股权 34 1,385 1,01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47 108 1.b 非金融部门 36 26,240 19,247 1.1.b 股权 37 24,109 17,684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131 1,563 2 证券投资 39 12,208 8,955 2.1 股权 40 7,470 5,479 2.2 债券 41 4,738 3,475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14 84 4 其他投资 43 13,025 9,554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322 3,171 4.3 贷款 46 4,641 3,404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23 91 4.5 贸易信贷 48 3,607 2,646 4.6 其他 49 236 173 4.7 特别提款权 50 95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9-12-27/safe/2019/1227/15009.html
-
2019年9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开展符合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为落实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jiang-zhe@mail.safe.gov.cn hbhz@pbc.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632室(邮政编码:100048)或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 传真:010-68402349 010-6601646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2019-12-13/safe/2019/1213/14884.html
-
2019年9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开展符合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为落实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jiang-zhe@mail.safe.gov.cn hbhz@pbc.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632室(邮政编码:100048)或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 传真:010-68402349 010-6601646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2019-12-13/safe/2019/1213/14887.html
-
1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外汇领域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我们在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2019年经济工作,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和事关全局与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全面部署2020年经济工作。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坚定深刻、引领性强,廓清了认识、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是做好2020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的报告和总结讲话,具体部署明年经济工作,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外汇管理系统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2019年以来,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稳中求进,用改革开放的办法应对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外汇管理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外汇储备稳中有升,外汇市场应对外部冲击的风险缓释能力明显增强。外汇管理工作实践充分表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我们在复杂环境下坚持改革开放,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防控重大风险的根本保证。 会议要求,把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做好2020年外汇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与风险防控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四个坚持”和“六稳”要求,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坚决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防范化解外汇领域风险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加快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宏观上要防止外部风险冲击引发跨境资本异常流动,微观上要保持政策和执法标准跨周期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依法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二是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水平。统筹考虑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金融稳定性要求,统筹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有序推动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提高已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的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12条措施。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在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范围,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坚持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原则,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 会议要求,外汇局全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奋斗。(完) 2019-12-15/safe/2019/1215/14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