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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纪念“五四”爱国主义运动97周年。为缅怀历史,弘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5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杨国中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如何在外汇管理改革发展工作中实现成长成才与局机关青年同志代表座谈。 青年同志们踊跃发言,从工作生活等不同角度表达自身在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收获与思考。有的同志表示,既然走上公务员这条职业道路,就要甘于奉献,杜绝懈怠、应付、推诿等不正之风;有的同志表示,保持长期工作热情的秘诀是欣赏本职工作和增强岗位责任感;有的同志表示,青年同志应下功夫吃透业务,扬长避短,要有主人翁意识;还有的同志表示,青年同志要在平凡工作中找到自身价值。 杨国中副局长高度评价了大家的发言,指出青年同志富有理想、活力和创造力,要树立正确价值观,脚踏实地,戒骄戒躁,克服攀比心理;要有“吃亏”精神,做人做事坚持底线,工作生活要有原则,把握好家庭事业的平衡。 潘功胜局长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向青年同志提出了三点期望。一是养成持之以恒的学习习惯,适应外汇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二是建立积极健康的人际关系,在工作中注意多沟通多交流,培养合作精神,发挥团队合力,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三是树立正确的职业发展观,职业发展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影响,但起决定作用的是主观因素,坚持勤奋努力才能创造发展的机会,机遇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 最后,潘功胜局长引用了习近平总书记4月26日在安徽调研时同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时讲的一段话寄语青年同志,“青年的人生之路很长,前进途中,有平川也有高山,有缓流也有险滩,有丽日也有风雨,有喜悦也有哀伤。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为了理想能坚持、不懈怠,才能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人生”。(完) 2016-05-05/safe/2016/0505/6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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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开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迎接建党95周年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党课报告会,邀请中央党校王怀超教授为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党课报告。 王怀超教授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社会主义理论、社会发展理论、社会改革理论的研究。报告会上,王怀超教授结合多年来的研究成果,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的95年”这一主题,深刻阐释了我党从建党之初50余名党员到引领13亿人的世界最大执政党、从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到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近百年的奋斗历程。报告会深入浅出,内容丰富,案例生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入地了解党的光辉历史,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核心力量,是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领路人。 参加报告会的党员同志们认为,95年的征程,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一次次书写了波澜壮阔的奋斗史诗,一代代共产党人为了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筚路蓝缕、矢志不渝,深刻诠释了我党的历史担当和宗旨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新实践中,怀着“全党必须警醒起来”的忧患意识,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承诺,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将在今后工作学习中,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外汇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 外汇局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加了报告会。(完) 2016-06-23/safe/2016/0623/6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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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局务会,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研究部署外汇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项工作。外汇局党组成员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2015年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指出了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2016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外汇管理部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外汇局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组织深入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外汇局实际抓紧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学习本次会议精神与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与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与2016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要求,外汇局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外汇管理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继续推动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继续改进事前审批,完善事中事后管理,优化外汇管理服务,促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切实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重要职责。 2016-03-28/safe/2016/0328/6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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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9312亿美元,对外负债10679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367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08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721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7204亿美元,债券资产92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181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7%、10%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155亿美元,美元资产650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1655亿美元,分别占12%、70%和18%。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4704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4608亿美元,占比49 %。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5777亿美元,债券负债120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69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1%和35%。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3243亿美元,美元负债3949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487亿美元,分别占30%、37%和33%。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4181亿美元,占比39%;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6498亿美元,占比61%。(完) 2017-06-27/safe/2017/0627/6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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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一)学习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中央第六巡视组向外汇局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工作要求上来;原原本本研究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差距不足,提整改建议。局党组以对党中央负责、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负责、对外汇管理事业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旗帜鲜明地研究、谋划、推进整改。将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办领导讲话精神,在外汇局党内通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强化了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开展巡视整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先宏、方上浦、杨国中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反复研究外汇局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办先后5次进行集体研究,列出3方面9大项29个问题,以及3方面1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及责任清单,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潘功胜书记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郑重承诺,逐一认领整改任务。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织坚决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3次局务会、10余次局长专题办公会,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学习党规党纪,研究巡视整改任务。各位局领导加强指导,对巡视整改工作,随时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意见,督促推进工作。局整改办先后20余次召开会议,协调推进跨部门整改任务落实。针对梳理出来的3方面9大项29个问题,外汇局制定整改措施87项。除列入长期整改的措施外,要求2016年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局党组站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与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合力整改的氛围。巡视整改期间,在外汇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党组中心组把学习重点,放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巡视整改提供政治保障上;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重点,放在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上;把新年度外汇管理重点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上,确保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衔接、互相促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保证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党建工作和外汇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重大事项机关党委随时汇报。2月19日,潘功胜书记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对抓好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印发2016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规定每年学习安排不少于6次。第一季度,党组中心组已学习3次。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成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2015年度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进行任务分解,督促抓好落实。开展2015年度党支部(总支)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层层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坚持将政策学习常态化,凡是外汇管理重大政策制定、重点改革试点、重要文件发布等干部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局领导带头宣讲。2016年1月以来,潘功胜书记多次在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务会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增强履职信心,强化凝聚力和向心力。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掌握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以落实巡视整改为主线,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印发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专题部署全年党建工作。 三是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机关党委、党支部(总支)书记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严格党员发展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密切联系群众。2016年1月以来,已安排3次局长接待日。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机关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局党组为机关党委增加1名编制。加大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四是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纪检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有关责任清单,深化“三转”,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适应纪检体制改革新要求,在外汇局原纪检组、监察室不再保留的情况下,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设立纪律检查处。做好对来信来访和反映问题线索的受理,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问题线索的“五种分类”标准,依据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机关纪委做好与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建立协商沟通工作机制,构建监督合力。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每年举办集中培训,提高履行职责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对2014年9月查处的机关某责任部门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配合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认真复查,对1名司级干部的党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正在进行之中;责令其他参与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两个为主”,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制定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经常性教育和典型案例通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每半年听取各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汇报,了解各部门各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抓早抓小抓预防。 六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干部人事工作,重点从规范选人用人、推进能上能下、加大干部交流、强化干部监督等四个方面理清思路,抓好整改落实。对近年来外汇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中组部。认真把好初始“动议”关,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党组充分讨论研究,发挥党组选人用人的把关作用。通过局办公网等渠道,加大人事信息公开力度,改进干部任前公示方法,努力增强干部人事工作透明度。 七是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司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全面培养锻炼干部,按规定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全局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应交流未交流的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同时对任现职未满5年需要交流的司处级干部一并进行了交流调整。 八是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真落实中组部相关规定,对少报告房产的1名干部,取消其提拔任用资格;对少报告投资金额等情节较轻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补报;对某责任单位管理人员违规持有下属公司股份个人事项未报告问题,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组织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再次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提高全体人员对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思想认识。周密部署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制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引,供司处级干部填报参考。 (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漠视纪律规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办公用房调整改造。外汇局成立办公用房领导小组,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所有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整改报告已报送中央巡视组和国管局。 二是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全面核实和复查各部门实际办公用房情况,组织腾空的办公用房清退和调配。修订局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抓好日常落实,严格办公用房配置及使用管理。 三是规范机关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出差标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合规列支差旅费。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总局相关部门向承办公务活动的分支局发出公函时,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的规定要求,强化纪律约束。针对赴分局检查工作时接受超标准接待的问题,责成总分局参与人员退缴全部费用,作出深刻检查,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规定。外事部门和培训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明确因公临时出国(境)纪律要求。严格审核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按照“谁组团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培训人员选派报名环节管理。落实因公出国(境)信息局内公开机制,加强对境外培训实际日程的监督力度。对发生无关人员出国(境)参训问题的,将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 五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认真落实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制度和证件管理制度,从严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强化纪律约束,向因私出国(境)人员印发《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提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的1名干部,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经审批出国(境)但擅自变更目的地的2名干部,由所在部门领导分别对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取消上述3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六是规范薪酬补贴发放。局党组责成责任单位结合巡视指出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福利进行清退,并制定新的薪酬发放办法,自2016年起执行。 七是规范局内干部对外讲课取酬管理。规范外汇局工作人员外出讲课行为,完善报批程序,要求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讲课获得好处费,并认真执行、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局内相关责任单位对讲课费标准进行了规范。 八是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对某责任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配合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调查核实,对2名领导干部的党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正在进行之中;责任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1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清退完毕。 (三)对外汇行政执法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监管薄弱、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简化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受理流程。坚持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公平公正公开。在大幅下放和简化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按规定加强对分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将行政权力切实纳入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事后监管规定,提高监管工作的操作性和规范性。继续推进资本项目简政放权,推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开放。 二是规范外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案件办理,要求各级外汇检查部门在案件办理中详实记录案件涉及所有情节,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抽查业务量较大地区分局2013年度以来所有案件处罚情况,要求相关分局开展自查,上报详细情况说明。加强对分支局外汇检查人员接受反腐倡廉、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情况的统计和考核。加强案审会制度内容和执行要求的培训。研究完善和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对各类外汇违规行为,细化违规情节和处罚幅度。定期对分局处理的一类或多类案件进行梳理和事后督查,排查风险点,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是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外汇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列入2016年审计重点。利用内控监督联络员会议平台,及时与各业务部门沟通行政审批有关情况,适时提示行政审批业务、外汇检查风险点。加强对行政审批和外汇执法检查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促进依法行政。督促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四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和预决算管理,构建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管理指导意见。所属事业单位向局主管部门报送年度预决算报告,由局主管部门编制外汇局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对事业单位开展财务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其财务管理、资金运用、薪酬发放等情况。加强对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力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是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至2015年某责任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以及2015年审计署对外汇局审计覆盖该责任单位的审计结果进行全面回顾;参照新出台的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财务人员在经济业务税项核算和继续教育方面的培训力度;定期向局主管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并按规定接受各项审计。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研究制定责任单位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所属公司的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一)强化政治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建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局党组将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的各项指示精神看齐,夯实遵规守纪的思想基础。抓好“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于律己,发挥引导示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中央纪委部署的“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纪检部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预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将坚决予以查处,并落实“一案双查”,对相关领导严肃追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局党组将落实好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任用程序,按照好干部标准,选准配强各级领导干部,大力推动干部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日常做起、从身边严起、从点滴管起,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正面引导和纪律约束。强化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都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四)深化后续整改,确保长效机制落实到位。局党组将按照管党治党新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督办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在健全制度机制上,加强对巡视整改“回头看”,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在推动改革发展上,结合外汇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巡视整改促进外汇管理改革,实现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涉外经济金融安全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402345;邮政信箱:100048,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纪委;电子邮箱:jgjw@mail.safe.gov.cn。 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 2016年4月28日 2016-04-28/safe/2016/0428/6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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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五 积极应对外部风险 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 记者 牛娟娟 “十一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持续扩大,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压力随之增加。截至2010年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2.85万亿美元,较2005年末累计增长2.03万亿美元。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环境的不稳定也给外汇储备投资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和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经营环境,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完成了各项投资任务,较好地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审慎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基本形成了适应大规模外汇储备和我国国情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模式,确立了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多元化经营格局 “十一五”期间,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模式,使其既符合大规模储备资产管理的需要,又保持与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协调一致,成为外汇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为此,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密切研判形势的发展变化,致力于审慎、规范、积极的投资运作,逐步实现从传统的侧重短期流动性管理向新形势下长期多元化投资管理的转变。 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始终坚持长期、战略的眼光,综合考虑国家对外支付、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主要国家经济和金融市场潜力等多种因素,优化配置货币和资产结构并适时调整。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形成以美元、欧元等国际主要货币为主体,适度分散化、较为稳定的多元化货币结构,既可以满足对外支付和资产配置的需要,也可以利用不同货币组合来分散风险。我国外汇储备资产投资于各主要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政府类、机构类、公司类等多种金融产品。 在多元化投资实施过程中,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并非无原则、无条件地进行多元化,而是始终保持审慎的投资态度和投资模式,坚持在主要货币和高质量资产中进行多元化。在前几年市场繁荣、次贷产品盛行、风险被掩盖和低估、市场盲目乐观的环境下,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始终保持审慎,没有涉足“次贷”等“有毒”产品,没有投资高风险的衍生产品,投资过程也不以短期投机为主要方式,保障了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 坚持科学有效的投资基准模式,不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体制机制,搭建了较为完整的资产管理业务架构和经营平台 投资基准确定了货币、资产、期限和产品分布的结构和比例,是投资管理过程中衡量某项资产或投资组合构成和收益的重要参照指标,对规范外汇储备经营、防范风险、提高收益发挥重要作用。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为满足自身经营原则和特点,不使用外部基准,坚持在成熟投资经营、深入市场判断、严格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自主制定和维护投资基准。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机制,通过积极经营实现超出基准的收益。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既借鉴了国际经验,也具有自身特色,符合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围绕投资基准管理模式,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形成了以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核心的多层次投资决策体系,定期回顾、分析、制定、调整投资策略,各策略小组提供科学支持,保证各项投资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和专业水平;组合经理和交易员在授权范围内,捕捉时机,积极经营,保证交易执行的效率和准确性;建立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组织架构,形成了“全面性、独立性、全员性、一致性和先进性”的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培育恪守规章制度的合规文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与国内外同行业水平相比,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策略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体系、业绩评价、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架构处于前列,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 立足长远,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经营基础平台建设。目前,通过持续拓展和完善全球化经营渠道,已实现外汇储备的全球24小时连续经营,形成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营网络。外汇储备委托的外聘经理均是市场知名度较高、资产规模较大、全球排名靠前的资产管理机构,有利于实现先进技术和经验的知识转移,培养和锻炼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队伍。 支持和配合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多层次使用的渠道和方式 “十一五”期间,充足规模的外汇储备提升了我国在国际上的综合实力,支持了国家重要物资进口等一系列外汇需求,稳定了我国主权信用评级,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的安全与稳定。在“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益、有效监管”的原则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支持和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例如清迈倡议多边化、同贸易伙伴国签订双边货币互换协定、参与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组织对危机国家的救助和支持、参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和重建等,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多层次使用的渠道和方式。 及时启动紧急应对机制,有效应对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 2007至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并迅速升级演变为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危机期间,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将防范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及时启动紧急应对机制,全方位加强危机期间的风险管理,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实现了资产总体安全和保值增值。总结危机期间应对经验,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是重中之重,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前瞻性。对外汇储备可能面临、可以承受的风险种类与水平进行审慎界定和前瞻评估,相关判断先于市场反应。二是实时性。对交易对手和其它往来机构的信用等级、系统重要性、与我国积极合作的意愿和可交易的品种、规模、期限等进行实时监控、严格筛选。三是系统性。坚持对投资产品和领域进行严密的风险评估,评估过关并获得授权后,进一步设立严格的风险约束,包括信用等级、投资规模、集中度、期限、抵押品等多项指标,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及时跟踪、监督和管理。四是独立性。外汇储备经营不完全依赖外部评级,初步建立了内部评级制度,构建了违约风险预警模型。 外汇局表示,“十二五”期间,外汇储备经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的部署,健全符合我国特点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适应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的要求,开拓外汇储备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方式。一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减缓资金流入和外汇储备投资压力。二是坚持多元化投资策略,稳步拓展投资领域。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评估外汇储备经营的风险承受力,继续加大对投资领域、产品和工具的研究,坚持长期战略性的投资理念,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多元化投资,实现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目标。三是继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以更开放的思想,统筹优化多种资源、渠道和平台,提高风险防范、投资决策和经营操作的有效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妥善处理储备经营管理与信息披露的关系。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提高有关我国对外金融资产等反映总体情况的信息披露力度,大力加强沟通交流和舆论引导,在关系国家长远根本利益的问题上,传递和谐、有力的声音和信号。(来源:金融时报) 2011-02-09/safe/2011/0209/4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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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二 十项举措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记者 牛娟娟 “十一五”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和管理改革,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先后出台了若干重要改革和便利化措施,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账户、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运用、外债管理等涉外经济金融运行环节,切实提高了对外开放和便利服务水平,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 深化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改革 外汇局自2006年开始探索并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2010年5月1日,外汇局实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试点,并于12月1日在全国正式推广。 此项改革基本取消事前的逐笔审核,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核销手续,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 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北京、广东(含深圳)、山东(含青岛)、江苏4省(市)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正式推广。通过这一试点,境内企业可以在境外开户,用于存放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账户内资金可用于货物贸易和部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以及经外汇局核准或登记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外汇局在企业和银行双重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对境外账户收支实施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为产业结构优化、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一是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下放审核权限,使企业大部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可在银行直接办理。二是大幅度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凭证和手续,满足服务贸易企业合理用汇需求。三是积极贯彻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方针,加强与服务业主管部门的配合,共同研究和出台多项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对外承包工程、文化产业、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等发展。 充分便利个人外汇收支活动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不断完善个人外汇管理。2006年,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2万美元总额管理。2007年2月,正式实施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均实行等值5万美元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可凭身份证件直接办理年度总额以内的购结汇业务;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并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2010年初,外汇局先后批准中行、招行、工行三家银行试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丰富银行和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的渠道,进一步简化个人业务办理手续,并大幅降低银行经营成本。 实现境内机构经常项下意愿结售汇 2006年,外汇局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简化境内机构开户手续,同时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外汇的限额,允许有真实贸易背景、需要对外支付的境内机构提前购汇。 2007年,外汇局再次出台政策,不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设定限额,允许境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使境内机构能够自主持有和使用外汇,实现了境内机构经常项下的意愿结售汇。 实施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2009年,外汇局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资金汇出核准两项行政审批简化为事后登记;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的筹建阶段汇出前期费用。 为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后续政策支持,帮助“走出去”企业更好更快发展,2009年,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经批准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方式进行境外放款。该措施有助于缓解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境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和壮大。2010年7月,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原有对外担保管理政策进行大幅改革,简化对外担保管理程序。 便利境内企业外汇资金运用 2007年,外汇局批准中石化财务公司、中油财务公司对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的试点。200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财务公司开展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的管理和相关操作。 2009年,外汇局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在总结2004年10月以来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经验基础上,完善境内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进一步降低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准入门槛,明确境内外币资金池管理政策,规范相关运营方式和基本原则,同时下放审批权限,相关业务在所在地外汇分局即可办理。 允许中资企业借用短期外债和境内融资接受境外担保 2009年,为支援四川灾后重建、支持广东继续发挥改革前沿作用和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外汇局允许四川和广东的中资企业率先在一定额度内借用短期外债,允许辽宁和广东的中资企业率先借用境内贷款时接受境外担保。2010年,外汇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上述两项政策推广至全国。 做好北京奥运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的金融服务工作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积极支持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广州亚运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及时出台外汇支持便利政策,对现行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境内划转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有效满足期间境外机构和个人的合理用汇需求。奥运会期间,选派业务骨干进驻“一站式”服务办公室,代表外汇局在奥运工作第一线进行政策咨询、部门协调,得到了北京市政府、北京奥组委、境外媒体的好评。上海世博会期间,对境外个人实行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管理,便利境外个人购汇,为上海世博会提供便捷的外汇服务。 扎实开展法规清理 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 “十一五”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力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其中,2009年以来的法规清理是最近10年力度最大的一次。法规数量由2009年前的800余件、130万字左右,减少至目前的470件、90万字左右。特别是2010年,归并整合后同一项目下法规一般为1至2个文件,大大便利了社会公众学习掌握。同时,及时在外汇局政府网站上按照业务种类公布、更新现行有效法规目录,便利公众查询。(来源:金融时报) 2011-01-26/safe/2011/0126/4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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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快推进外汇管理“五个转变”,大力简政放权,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注重推改革与防风险并举,既让守法合规的市场主体充分享受贸易投资便利,也保持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我国涉外经济金融安全。2015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经济形势的影响,在我国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的大格局下,跨境资金流动短期波动有所加大。为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借助大数据系统加强监测排查,实现对全部跨境收支活动的跨区域、跨主体和跨业务的立体实时监测,加大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主要渠道和重点主体的检查力度,在不影响守法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同时,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外汇管理法规,合规经营的总体状况进一步改善。但仍有少部分企业和个人通过虚假单证、作废单证、重复使用单证或构造虚假交易等欺骗手段,或通过分拆汇出等方式,实现外汇资金违规流出和购汇;部分银行未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违规办理结售汇和外汇资金跨境收付业务,影响经济金融健康稳定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为加强警示与教育,现将部分机构、个人外汇违规与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合同与货物收据到货地不一致以及运输日期、合同贸易标的与进境备案清单相关内容不一致等情况下,分别为深圳市3家企业办理9笔转口贸易付汇业务,金额合计3078万美元。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应当对企业贸易项下交易真实性及与外汇收支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相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银行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3年2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为浙江某公司办理一般贸易货款退汇业务,金额为102万美元,退汇资金直接从该公司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对外支付,违反了待核查账户相关规定。2013年3月,该银行在义乌市某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明显疑点和瑕疵的情况下,为其办理转口贸易项下汇出汇款业务,金额为709万美元。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应当对企业贸易项下交易真实性及与外汇收支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相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银行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3年6月至7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2家重庆企业办理转口贸易付汇,金额分别为706万美元、222万美元。两笔付汇业务留存的仓储协议均存在约定当事人与落款、签章主体不一致情况。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该银行为3家重庆企业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29笔,金额共计8595万美元,未按规定在相关单证正本上进行签注,且未留存正本或复印件备查。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应当对企业贸易项下交易真实性及与外汇收支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相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银行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07年12月至2014年4月,山西寿阳中胜伟业东湾煤矿铁路专用线管理有限公司将公司利润所得通过员工以个人分拆方式购汇并付至境外,金额合计480万美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购付汇外汇管理规定。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3年6月,湖北武汉容端贸易有限公司使用2份失效提单办理4笔转口贸易对外付汇,金额合计2127万美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的规定。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重复使用12份提单办理转口贸易进口付汇,金额合计734万美元;办理转口贸易出口收汇,金额合计737万美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的规定。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4年1月,湖南省凯誉资源贸易有限公司使用无真实合法交易基础的单证办理对外付汇业务1笔,金额合计1524万美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的规定。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4年2月,江苏昆山吉纳尔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以对外支付货款为名办理了购汇业务,但实际用于远期结汇履约,金额合计340万美元,违反了购付汇外汇管理规定。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4年5月,山东川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虚假进口合同、提单、商业发票等无效单证在银行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付汇1笔,金额合计243万美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的规定。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4年9月,河北承德赵某组织杜某等23人以个人“境外旅游”名义,将其境内人民币资金购汇123万澳元(折115万美元),汇往澳大利亚用于赵某购买境外房产。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赵某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各市场主体应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在经济活动中自觉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自我管理,稳健经营,科学发展,严格遵守各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被查处的违规机构和个人,应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完) 2015-08-25/safe/2015/0825/4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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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办公室”)召开第四次会议。公安部、外汇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继续密切配合,加大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和洗钱犯罪的力度,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遏制涉汇犯罪的发展势头。 联合办公室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通报了2002年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的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外汇局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建立良好的金融外汇秩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当前外汇收支形势持续向好的情况下,外汇市场的运行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对策。2003年,联合办公室要在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疏堵并举,全面建立外汇非法交易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检查。充分发挥外汇局和公安部门的合作优势,整合力量对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和跨境洗钱活动,进一步遏制涉汇犯罪的猖獗势头,以维护健康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 会议就当前外汇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新形势下应密切注意的有关问题以及新形势下涉汇犯罪,尤其是洗钱犯罪活动的严重性、新特点、建立和完善公安和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整合力量共同打击涉汇犯罪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联合办公室决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 第一,统一认识,整合力量,联合在重点地区侦办一批重点案件,以此来带动涉汇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组织在“地下钱庄”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开展打击“地下钱庄”的专项行动,积累打击涉汇违法犯罪活动的经验,并以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查处为突破口,带动涉汇案件查处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二,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要积极研究新对策,发挥公安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的各自优势,主动配合,进一步完善各级公安和外汇管理部门的合作机制,提高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的合作水平。 鉴于当前涉汇违法犯罪手段多样,办法隐蔽,交易迅速,尤其是洗钱活动逐渐蔓延,这对我们联合办公的工作机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新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在联合办公的过程中,掌握实时信息和采取及时措施至关重要。因此,公安和外汇管理部门要按照“控制在前,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在行政司法和留置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发挥外汇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信息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优势,不相互等待或推逶,形成团结、高效、依法办案的合作工作机制。 第三,研究和解决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联合办公室将研究当前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中存在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及法律建议,与有关立法部门进行协商,完善对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处罚法规。 第四,进一步加大外汇法规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加大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外汇政策法规,通过案例曝光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地下钱庄”等外汇非法交易活动危害的认识,营造社会各界自觉遵守外汇政策法规的氛围。 调动社会各界打击涉汇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完善对举报人的奖励办法,落实对案件举报人的奖励制度。 2003-04-24/safe/2003/0424/4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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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外汇局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对继续落实“两方案、一计划”进行部署。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易纲主持会议,并代表外汇局党组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29督导组出席会议,督导组组长张耕对外汇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外汇局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29督导组的悉心指导下,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深入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在思想认识、改革实践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在此过程中,践行外汇管理理念与方式“五个转变”,不断加大法规清理和简政放权力度,用制度成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将转变作风落到实处,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强调,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29督导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宝贵经验,不断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要坚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发扬“认真”精神,继续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持续用劲,扎实推进“两方案、一计划”,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四风”问题。 会议要求,外汇局各分支局要在当地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第一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履职水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推动外汇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完) 2014-01-24/safe/2014/0124/4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