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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1/content_56241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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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http://www.gov.cn/xinwen/2021-07/09/content_56237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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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http://www.gov.cn/xinwen/2021-07/07/content_56229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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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http://www.gov.cn/premier/2021-07/06/content_56227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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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http://www.gov.cn/premier/2021-07/13/content_56246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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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6/safe/2021/0716/19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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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岗 位 姓 名 性 别 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资产管理 刘昕然 女 大学本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工商管理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人选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楚。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8日 监督电话:010-68402159、010-68402358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0日 2021-07-20/safe/2021/0720/19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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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起草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bopgongkai@mail.safe.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邮编:100048) 3.将意见传真至:010-6840231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2021-07-12/safe/2021/0712/19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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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http://www.gov.cn/xinwen/2021-03/30/content_5596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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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注:因上海市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深圳市分局、厦门市分局无下辖分支机构,其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3-31/safe/2021/0331/18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