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起草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bopgongkai@mail.safe.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邮编:100048)
3.将意见传真至:010-6840231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
附件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