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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外汇管理工作中商业银行反应较多的对外支付涉及的税收政策等问题,经常项目管理处于 2015年 8月 4日 走访了天津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就进一步规范对外支付管理,降低银行对外支付的税收风险等工作进行调研。 通过调研,畅通了外汇局与国税局的定期沟通机制,建立了联动监管和服务机制,设立了专门联络员,双方拟通过开展联合宣传培训等方式,共同做好对银行和企业的服务工作。 近期,经常项目管理处拟邀请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的负责人就相关业务为商业银行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解惑,进一步加深商业银行对涉外支付税收政策的了解,不断提高银行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并积极推动服务月活动的开展。 2015-08-11/tianjin/2015/081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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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外汇管理干部利用监管信息和数据进行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的能力,提升对各类外汇管理主体的监管水平,总局于近期举办了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系列讲座。讲座内容为《积极应用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全面提高外汇检查工作整体成效》。 我分局检查部门的同志积极参加,讲座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会后业务部门相互交流、沟通,不断提高了检查人员事中事后监测分析能力和监管水平。 2015-08-24/tianjin/2015/082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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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外汇业务经营的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遏制外汇业务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一季度总局部署了全国“两加强、两遏制”的专项检查,现已进入后续收尾阶段。我分局在前期现场检查的基础上,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问题、内部管控问题全面梳理,进行了集中讨论。 2015-08-21/tianjin/2015/082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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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境内公司委托境外运输公司运送器材至境外检修,购汇支付相关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费用属于运输服务费用,购汇计入横栏“321 运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3-08/tianjin/2018/0308/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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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积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了外汇部门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成效显著。 一、推行主体监管框架下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 按照外汇管理从行为管理逐步向主体管理过渡的要求,打破业务条线边界,实行综合管理,主动探索“一个窗口”受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梳理制定了外汇服务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标准、依据和程序,作出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期办理、全程无忧”的服务承诺。改革后,企业可在同一窗口申请办理各类业务,避免重复排队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二、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 在实现“一个窗口”受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对于职责范围内但资料不全的申请事项,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申请内容;对于材料完整合规的申请,当场出具《行政受理审批单》。审查各环节落实授权制度,权责一致,确保审查办理准确、规范、及时,在行政许可规定时限内尽快审批。对于时限为5个工作日的审批业务,一般当天办结,20个工作日的审批业务,一般7至10天办结。 三、多渠道便利业务办理,便捷程度大大提高 利用互联网、LED大屏幕、查询机等多种方式发布各项审批事项的流程、时限、所需材料、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等材料,并开通业务专用邮箱,方便企业申请行政审批。2015年上半年为企业提供网上预审服务60余笔,及时告知企业需补正的材料,有效减少企业往返外汇局的次数,提高审批效率。 四、发挥联合监管及监督合力,履职能力有效加强 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联合服务监管协议,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服务与监管,为辖内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与政府、辖内金融机构、重点特色企业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每半年召开义务监督员会议,听取各方对外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百余条,为企业解决问题近百件。 五、与银企建立多渠道沟通机制,服务深度广度增加 开通 “汇政交流圈”微博、微信服务平台,搭建多渠道互动机制。2015年上半年在线解答企业各类问题120余个。落实局长接待日、现场办公制度机制,面对面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发展,2015年现场接待企业40余次,深入企业走访10余次。定期送政策下银行,特别是直接投资业务下放至银行办理后,先后12次深入8家银行现场进行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 2015-08-26/tianjin/2015/08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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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局近期在对资本项目境外放款等汇出业务银行报送数据事后核查工作中,积极创新核查思路和手段,多角度筛查可疑违规交易,发现银行存在的数据报送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创新思路,核查手段有新的突破 (一)多角度筛查数据,从细节处甄别可疑违规交易 通过筛查明细,将每一条交易数据中“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这三项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从微差异中查找业务违规办理的嫌疑。采取两种新的核查手段开展核查:一是,利用交易编码导出系统中的业务数据,从中筛选出没有填写业务编号的,然后开展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过外汇局登记就直接办理跨境收支业务的可疑行为;二是,按业务编号搜索出代表某种业务类型的数据,然后筛选出交易编码与业务类型不匹配的,然后开展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按外汇局登记信息办理业务的可疑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我分局就涉及18家银行的共计77笔可疑数据逐笔开展了事后非现场核查。 (二)业务合规性和数据准确性同时切入,核查成效突出 在开展逐笔核查的过程中,我分局从两方面入手与相关银行核实业务真实情况。一方面,通过银行留存的业务档案、外汇局登记信息及与银行经办人员沟通了解情况等手段,摸清业务的真实背景及是否与外汇局登记信息一致,通过核查确定银行办理业务的合规性。另一方面,根据业务具体情况,核查银行数据报送是否完整准确,有无与实际业务不符的情况。两个角度同时切入,使得我们核查的效果更加客观公正,也更有助于对发现的问题查找源头。 二、运用新核查手段,实施效果显著 (一)集中修改银行错报数据,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完整性 通过此次事后监管专项核查,银行立即对发现存在错漏报问题的数据逐条修改,并举一反三对存在类似问题的数据一并修正,针对修改后数据形成滞留的情况,我分局也及时处理。目前核查中发现的错误数据已全部修改完毕,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为事后核查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二)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银行业务水平和重视程度 通过此次事后监管专项核查,银行通过自查自学自纠,对外汇政策及数据报送规则进一步深入学习。部分银行还通过NOTES、网讯等多种形式对各分支机构下发业务风险提示,并组织全行外汇业务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再培训再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对外汇业务合规性和数据质量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2015-09-09/tianjin/2015/090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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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的通知》(汇发〔2015〕31号,以下简称《通知》)。接到相关公文和通知以后,国际收支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处内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狠抓落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国际收支处的行政审批工作。 一、认真学习、深入交流,加深处内人员对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改革的认识。《通知》下发后,国际收支处积极报名参加总局组织的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的视频培训会,对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和领会。同时,处内业务科室就与本处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积极深入的交流讨论,进一步加深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理解和认识,确保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二、制定处内行政审批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的通知》(汇发〔2015〕31号)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和领会后,国际收支处结合与本处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先后制定了《国际收支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际收支处行政审批业务流程》,以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着力促进本处行政审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严格按照新规定、新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国际收支处按照新的行政审批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狠抓落实,从新的行政审批要求实施至今,已先后为9家银行办理了13个行政审批备案。新的行政审批规范和流程受到相关的行政审批对象的欢迎和好评。 四、积极进行服务场所的办公环境改造。为更好地服务于行政审批对象,我分局在贯彻落实总局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分局实际,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为着眼点,积极对行政审批服务场所进行整修和改造。国际收支处在立足于本处实际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材料,安排相关业务人员提供热情周到服务,积极落实总局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15-08-31/tianjin/2015/083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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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多措并举、服务企业。 8月 19日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协调邀请市发改会、国税局等有关部门针对某融资租赁公司创新业务需求进行现场办公。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为促进业务发展,该公司积极创新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因该模式涉及对外融资政策支持,公司向与会部门详细介绍了创新思路及业务流程,拟寻求各部门政策支持。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刘通午副局长肯定了该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其对天津市租赁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并对公司提出的创新业务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市发改委和国税局对企业创新业务模式可能涉及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参会的外汇局天津市分局资本项目处、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的相关领导也对该企业的创新业务提出了业务方面具体指导意见。 外汇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办公的形式能使各职能部门共同及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对企业的各项创新型业务提出指导。下一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将继续跟进该公司创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以此促进该公司发展,并带动融资租赁行业优化业务结构,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助力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发展。 2015-08-25/tianjin/2015/082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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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的批复》 ,该试点业务的成功批复标志着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成为全国首个可以收取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的地区,将对天津租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确保试点政策的顺利批复,外汇局天津分局认真做好各项事前准备工作,对东疆租赁企业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的业务需求进行深入调研,邀总局领导赴东疆管委会实地了解情况,研究拟定试点管理操作规程并召集银行、租赁公司进行讨论修改,经多次与总局沟通完善后制定了试点方案,为创新业务的批复奠定了扎实基础。 试点业务的开展可有效解决租赁企业融资币种与租金币种的错配问题,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经营成本,从而促进天津市租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试点业务的开展还有利于发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效果,在全国起到领先和示范作用。 下一步,外汇局天津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试点政策,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做好银行的业务培训,对后续银行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管理,并与试点业务涉及的其他分局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09-02/tianjin/2015/090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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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召开处级干部专题会议,通报外汇部门在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件中的损失及救灾情况,并就后续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局领导向处级干部通报了相关情况,并要求全体外汇干部职工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根据营管部应急处置小组、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应急小组工作分工和日常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报告。及时向上级局报告事态进展及处置情况,落实上级局工作要求;二是高效服务。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确保外汇局业务大厅、东疆及中心商务区外汇业务窗口服务的便捷高效;制定应急预案,通过调整办公地点与方式,保障现有窗口无法办公情况下外汇业务不受影响;三是安全履职。密切关注外汇网络、设备及各业务系统运行情况,保障科技安全;四是积极救助。及时了解辖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受影响程度,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援助;在营管部工会领导下组织好对受伤员工的陪护救助工作;积极报名参加志愿人员义务献血、捐款等救助活动;五是严格舆论。与主流媒体保持一致,不造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网络发布和传播有关图片和信息。 2015-08-28/tianjin/2015/082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