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2年第四季度及全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同时,根据最新获得的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数据,修正并公布2011年各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 2012年第四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451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顺差105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98亿美元,收益逆差405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200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626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228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出664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341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下同),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347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6亿美元。 2012年全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93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168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966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附件1: 2012年第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 附件2: 2011年第一至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2012年修订) 2013-04-03/safe/2013/0403/4998.html
-
截至2012年9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7708.33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4713.33亿美元,企业间贸易信贷余额为2995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980.17亿美元,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5728.16亿美元,其中,企业间贸易信贷占52.29%,银行贸易融资占21.12%,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3.41%。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2295.79亿美元,占48.71%;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455.78亿美元,占30.89%;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533.16亿美元,占11.31%。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4049.21亿美元,占85.91%;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664.12亿美元,占14.09%。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7.45%,日元债务和欧元债务分别占7.27%和7.30%,特别提款权和港币等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比7.98%。 从投向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余额中,主要投向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占比分别为28.92%、14.01%和7.36%。 2012年1-9月,新借入中长期外债309.87亿美元,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234.26亿美元,支付利息17.49亿美元。中长期外债项下净流入资金58.12亿美元,同比下降48.14%。(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为便于区分两种分类方法,本新闻稿在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后分别以签约期限和剩余期限注明分类方法。 企业间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2012-12-27/safe/2012/1227/498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6.6亿美元,流出0.4亿美元,净流入6.2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5.5亿美元,流入为0,净流出15.5亿美元(见表1)。 2011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684.3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526.6亿美元(见表2)。 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统计数据透明度,外汇局将自2012年起按季度公布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数据,按年度公布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数据。(完)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2年第一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6.2 流入 6.6 流出 0.4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5.5 流入 0 流出 15.5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1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684.3 对外直接投资 526.6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中方所有者权益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外方所有者权益的存量数据情况,包括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等。 2012-05-30/safe/2012/0530/4963.html
-
近年来,随着我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跨境外汇收支急剧增长,外汇管理的内容、手段、形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部分外汇管理法规相应进行了调整。按照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有序开展了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工作,2009年以来,共分四批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累计250个,这些法规有的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有的试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消失。经过清理,外汇管理法规数量大幅减少,法规框架更加清晰透明,更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学习和掌握,并依此办理外汇管理业务,从而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政策透明度,完善QFII和QDII外汇管理,推进国内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渠道,努力改善国际收支状况,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完) 2010-01-15/safe/2010/0115/4725.html
-
2014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2880亿美元,对外负债44918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17962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6648亿美元,证券投资2593亿美元,其他投资14179亿美元,储备资产3945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1%、4%、23%和63%;在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5454亿美元,证券投资4597亿美元,其他投资1486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7%、10%和33%。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14年9月末 净头寸 1 17,962 A.资产 2 62,880 1.对外直接投资 3 6,648 2.证券投资 4 2,593 2.1股本证券 5 1,613 2.2债务证券 6 980 3.其他投资 7 14,179 3.1贸易信贷 8 4,232 3.2贷款 9 3,715 3.3货币和存款 10 5,160 3.4其他资产 11 1,072 4.储备资产 12 39,459 4.1货币黄金 13 410 4.2特别提款权 14 107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15 65 4.4外汇 16 38,877 B.负债 17 44,918 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8 25,454 2.证券投资 19 4,597 2.1股本证券 20 3,251 2.2债务证券 21 1,345 3.其他投资 22 14,868 3.1贸易信贷 23 3,335 3.2贷款 24 6,274 3.3货币和存款 25 4,983 3.4其他负债 26 276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本期负债数据增长较大,主要是部分机构修正了报送的数据。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4-12-29/safe/2014/1229/5088.html
-
201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5017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502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减少4亿元人民币。 201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9971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918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905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815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下同),货物贸易顺差152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81亿美元,收益逆差48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8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816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439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减少0.7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下同)减少4.3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增加3.6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6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01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206亿美元,收益顺差8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19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141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1369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478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481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2 行次 2014年三季度 2014年前三季度 一.经常项目 1 5017 9971 A.货物和服务 2 5803 11145 a.货物 3 9382 18559 贷方 4 39378 104930 借方 5 29995 86370 b.服务 6 -3579 -7414 贷方 7 2727 9495 借方 8 6306 16909 1.运输 9 -951 -2718 贷方 10 616 1708 借方 11 1567 4425 2.旅游 12 -2045 -4747 贷方 13 808 2329 借方 14 2853 7076 3.通讯服务 15 -4 -11 贷方 16 29 75 借方 17 33 86 4.建筑服务 18 159 381 贷方 19 221 560 借方 20 63 180 5.保险服务 21 -306 -835 贷方 22 52 174 借方 23 358 1009 6.金融服务 24 -7 -22 贷方 25 50 146 借方 26 56 167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7 135 415 贷方 28 276 802 借方 29 141 387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30 -338 -1010 贷方 31 8 32 借方 32 346 1041 9.咨询 33 245 744 贷方 34 649 1937 借方 35 404 1193 10.广告、宣传 36 35 54 贷方 37 94 232 借方 38 59 178 11.电影、音像 39 -9 -31 贷方 40 3 7 借方 41 12 39 12.其它商业服务 42 -482 409 贷方 43 -95 1445 借方 44 387 1036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5 -12 -45 贷方 46 17 49 借方 47 28 93 B.收益 48 -293 45 C.经常转移 49 -492 -1220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4 50 -5021 -918 其中:直接投资 51 2705 8409 三. 储备资产 52 4 -9053 3.1 货币黄金 53 0 0 3.2 特别提款权 54 0 3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55 -22 16 3.4 外汇 56 26 -9073 3.5 其他债权 57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4.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前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一季度、二季度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初步数报表累加得到。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目2 行次 2014年三季度 2014年前三季度 一.经常项目 1 815 1620 A.货物和服务 2 943 1811 a.货物 3 1524 3017 贷方 4 6396 17073 借方 5 4872 14056 b.服务 6 -581 -1206 贷方 7 443 1545 借方 8 1024 2752 1.运输 9 -155 -442 贷方 10 100 278 借方 11 254 720 2.旅游 12 -332 -772 贷方 13 131 379 借方 14 463 1151 3.通讯服务 15 -1 -2 贷方 16 5 12 借方 17 5 14 4.建筑服务 18 26 62 贷方 19 36 91 借方 20 10 29 5.保险服务 21 -50 -136 贷方 22 8 28 借方 23 58 164 6.金融服务 24 -1 -3 贷方 25 8 24 借方 26 9 27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7 22 67 贷方 28 45 130 借方 29 23 63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30 -55 -164 贷方 31 1 5 借方 32 56 170 9.咨询 33 40 121 贷方 34 105 315 借方 35 66 194 10.广告、宣传 36 6 9 贷方 37 15 38 借方 38 10 29 11.电影、音像 39 -1 -5 贷方 40 0 1 借方 41 2 6 12.其它商业服务 42 -78 67 贷方 43 -15 235 借方 44 63 169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5 -2 -7 贷方 46 3 8 借方 47 5 15 B.收益 48 -48 8 C.经常转移 49 -80 -198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4 50 -816 -141 其中:直接投资 51 439 1369 三. 储备资产 52 1 -1478 3.1 货币黄金 53 0 0 3.2 特别提款权 54 0 1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55 -4 3 3.4 外汇 56 4 -1481 3.5 其他债权 57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4.本表2014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4年一季度、二季度正式数与2014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 2014-10-30/safe/2014/1030/5079.html
-
201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846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2139亿元人民币,逆差1293亿元人民币。2014年1-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893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累计14780亿元人民币,逆差累计585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37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347亿美元,逆差210亿美元。2014年1-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1454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累计2406亿美元,逆差累计952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8 2014.1-8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1,293 -5,850 贷方 846 8,930 借方 2,139 14,780 1.运输差额 -304 -2,373 贷方 193 1,505 借方 497 3,878 2.旅游差额 -745 -4,106 贷方 277 2,061 借方 1022 6,167 3.通讯服务差额 -4 -15 贷方 10 65 借方 14 80 4.建筑服务差额 47 300 贷方 68 463 借方 21 163 5.保险服务差额 -98 -725 贷方 13 154 借方 110 879 6.金融服务差额 -2 -13 贷方 17 152 借方 20 165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4 366 贷方 84 699 借方 50 333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12 -894 贷方 3 30 借方 115 923 9.咨询差额 76 678 贷方 212 1,723 借方 137 1,045 10.广告.宣传差额 14 48 贷方 36 206 借方 22 158 11.电影.音像差额 -2 -27 贷方 1 7 借方 3 34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191 951 贷方 -73 1,823 借方 118 872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5 -40 贷方 6 43 借方 11 8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4、其它商业服务贷方为负数,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其他商业服务中包含的转手买卖以货物买进和卖出的价差记录在转手买卖服务的贷方,本期转手买卖收入小于支出,价差为负值。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8 2014.1-8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210 -952 贷方 137 1,454 借方 347 2,406 1.运输差额 -49 -386 贷方 31 245 借方 81 631 2.旅游差额 -121 -668 贷方 45 335 借方 166 1,004 3.通讯服务差额 -1 -3 贷方 2 11 借方 2 13 4.建筑服务差额 8 49 贷方 11 75 借方 3 27 5.保险服务差额 -16 -118 贷方 2 25 借方 18 143 6.金融服务差额 0 -2 贷方 3 25 借方 3 27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 60 贷方 14 114 借方 8 54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8 -145 贷方 0 5 借方 19 150 9.咨询差额 12 110 贷方 34 280 借方 22 170 10.广告.宣传差额 2 8 贷方 6 34 借方 4 26 11.电影.音像差额 0 -4 贷方 0 1 借方 1 5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31 155 贷方 -12 297 借方 19 142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7 贷方 1 7 借方 2 1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其它商业服务贷方为负数,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其他商业服务中包含的转手买卖以货物买进和卖出的价差记录在转手买卖服务的贷方,本期转手买卖收入小于支出,价差为负值。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它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4-09-30/safe/2014/0930/507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4月,银行结汇1400亿美元,售汇1132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6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340亿美元,售汇99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343亿美元;银行自身结汇60亿美元,售汇13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75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303亿美元,远期售汇签约212亿美元, 远期净结汇91亿美元。2013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6113亿美元,累计售汇482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28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893亿美元,累计售汇385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2036亿美元;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20亿美元,累计售汇972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52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080亿美元,累计远期售汇签约826亿美元,累计远期净结汇255亿美元。 2013年4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212亿美元,对外付款204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69亿美元。2013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36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8146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218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3-05-17/safe/2013/0517/5004.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4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298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852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447亿美元。2011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056亿美元,累计售汇3268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1788亿美元。 2011年4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778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533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为245亿美元。2011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82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823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1005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1-05-25/safe/2011/0525/492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3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354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945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409亿美元。201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757亿美元,累计售汇2415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1342亿美元。 2011年3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884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577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为307亿美元。201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05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290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760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1-05-03/safe/2011/0503/4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