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684.3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526.6亿美元(见表2)。
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统计数据透明度,外汇局将自2012年起按季度公布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数据,按年度公布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数据。(完)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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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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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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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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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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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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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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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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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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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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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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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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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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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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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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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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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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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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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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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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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中方所有者权益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外方所有者权益的存量数据情况,包括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