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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风险防控能力,北京外汇管理部近期举办了内控监督培训会。北京外汇管理部各业务处室及中关村中心支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议传达了总局内审司领导在2019年第2期内审内控理论与实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集体学习了内部审计相关文件。会议对2019年内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2020年内控工作计划进行了集中讨论。 2020-01-02/beijing/2020/0102/1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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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北京地区外汇管理水平,落实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十二条政策,北京外汇管理部于近期召开辖内部分银行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各银行对外汇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政策障碍及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沟通交流。 2019-11-21/beijing/2019/1121/1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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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有关文件的通知 2019-11-22/beijing/2019/1122/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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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中心支局辖内企业名录(截至2019年11月) 2019-12-17/beijing/2019/1217/1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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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北京外汇管理部多措并举,一方面快速启动疫情防控特殊业务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优化外汇收支业务办理流程;一方面积极加强对银行的政策指导,依托北京地区银行业外汇及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切实保障防疫物资进口付汇、外汇捐赠资金及时到位,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一、启动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实行多项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措施 (一)简化抗疫物资进口购付汇与外汇捐赠资金入账的流程与材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北京外汇管理部快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防疫物资进口项下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便捷办理外汇捐赠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确保个人真实合规的用汇需求,切实提高外汇业务办理效率。截至2月29日,指导辖内银行累计办理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业务420余笔,金额合计近7900万美元;累计办理外汇捐赠收汇业务90余笔,金额合计2300余万美元。 (二)支持企业通过线上、邮寄等多渠道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 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北京外汇管理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期间部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一是暂免现场核验正本材料,支持企业通过线上、邮寄等方式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以及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登记业务;二是延长《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实际有效期限,减少因疫情防控导致登记表失效的企业人员往返、聚集外汇局及银行的风险。截至2月29日,通过优化流程累计办理名录登记业务66笔,包括网上方式58笔、邮寄方式8笔,累计指导3家企业延期使用登记表业务。 二、发挥银行自律机制作用,为疫情防控和绿色通道保驾护航 (一)指导银行业自律机制发起倡议,确保疫情防控金融服务高效便捷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金融服务工作,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外汇管理部指导北京地区外汇及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于2月3日发起“抗击疫情、便捷服务、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倡议书,集中资源做好对外金融服务,践行疫情防控金融责任。各家银行用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倡议,内外多方联动,切实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效率,支持地方政府部门进口防疫物资的购付汇业务,保障个人真实合规外汇业务有序开展。 (二)及时宣传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成效,树立积极正面的舆论导向 为向社会传达银行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保障金融服务的坚定决心,自律机制牵头行自2月7日以来累计编发六期“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特刊,宣传各成员单位在抗疫期间多级联动,建立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提升外汇业务处理效率,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跨境金融服务的工作举措,充分表达了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信心,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 三、切实履行责任担当,及时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外汇业务需求 (一)开启金融服务应急处理机制,保障防疫物资进口用汇需求 辖内数十家非名录企业受北京市政府、国资委、卫健委、基金会等部门委托,从多国紧急采购口罩、防护服、消毒棒等抗疫物资。为全力支持企业的特殊用汇需求,北京外汇管理部指导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积极行动,暂免企业名录登记并简化单证审核,确保资金汇划和支付结算的渠道畅通,有力支援了武汉及各大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企业进口合同因疫情期间国际市场价格波动无法约定单价的问题,北京外汇管理部专线联系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开启金融服务应急处理机制,简化业务流程和单证材料,累计为客户办理购付汇230万美元。某银行受政府部门委托从俄罗斯等十多个国家进口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赠予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组,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的指导下,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累计为其办理十多笔付汇业务、金额近400万美元。 (二)开通捐赠绿色通道,为外汇捐款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通道 某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仅有美元捐赠账户的情况下收到香港社会各界向内地募捐的1.2亿港币,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的沟通指导下,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各级连动,及时完成大额资金结售汇交易,确保了捐赠款项当日划转用于疫情防控。对于某公益基金会接收的2笔境外捐款业务,在双方无书面捐赠协议、受赠方无捐赠账户及外汇结算账户的情况,北京外汇管理部指导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简化单证审核和操作流程,直接办理25万美元捐赠款的结汇入账手续。为支持援助武汉抗击疫情,某国驻华大使捐款1000美元,北京外汇管理部指导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特事特办,以境内汇款方式将大使捐款成功汇出。 (三)推进电子化金融服务,助力外汇资金结算线上服务提质增效 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的支持下,多家银行积极运用技术手段,优化国际业务电子化服务功能,提升经常项目外汇资金结算的线上服务水平,如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落实“国际业务线上办”金融服务方案,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制定“阳光e结算”汇款指引,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推行“跨境瞬时通”在线结算等。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客户不便上门办理业务的现状,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切实落实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的展业原则前提下,进一步拓展线上金融服务,制定国际业务线上办理指南,便利企业特殊时期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 (四)全力加速金融服务,支持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解决防疫物资进口需求,北京外汇管理部及时联系并指导相关银行启动防疫业务绿色通道。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与首都机场海关、天竺海关建立紧急业务快速协调机制,简化流程、优先办理防疫物资对外付汇、保证金和税款缴纳等业务,在最短时间内为两家民营企业办理多笔自用物资紧急付汇,金额合计约50万美元,为企业复工采购和运送防疫物资有效争抢时间。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为保证某工程承包企业泰国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多层级、多条线加班加点,紧急联动工银泰国,提前处理业务流程,为客户顺利开出备用信用证。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出进口50万个口罩的用汇需求,用于某国驻上海、成都、武汉签证中心以及6家关联企业和合作方使用,涉及员工千余人,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为其办理15.3万美元购付汇手续,切实保障了签证中心和相关合作企业复工复产安排。 2020-03-02/beijing/2020/0302/1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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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近期北京外汇管理部正式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北京地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范围扩大至服务贸易,全面推出4项便利化措施,支持北京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北京外汇管理部备案,辖内试点银行在确保交易真实、合法,符合合理性和逻辑性的基础上,对其推荐的信用优良企业实施以下便利化措施: 一是优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业务,银行应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单证。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还需审核《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退汇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根据现行法规要求审核。 二是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办理的退汇,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三是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四是经北京外汇管理部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多项便利化举措将助力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接下来,北京外汇管理部将平稳有序推进便利化试点措施有效落地,一方面,持续跟踪试点效果,总结优化试点方案,适时扩大试点银行和企业范围,让贸易便利化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以诚信为基础的银行展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构建完善“企业分类、银行分层”的激励机制,降低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20-02-28/beijing/2020/0228/1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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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北京外汇管理部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北京地区资本项目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再推6项便利化改革措施,简化业务操作,便利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进一步提升北京地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一是扩大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范围至北京市全境。将试点范围从中关村一区十六园扩大至北京市全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凭支付命令函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境内支付,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相关单证材料。 二是简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操作。合并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和境内汇款申请书,企业办理便利化业务时无需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将大幅减少企业提交材料。 三是允许企业对已选定的外债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允许北京地区非金融企业从“投注差”外债管理模式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便利企业融资。 四是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北京地区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币种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以满足企业经营中汇率避险需求。 五是允许企业将外汇资本金结汇作为开立银行保函的保证金。北京地区企业可将外汇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于银行开立保函的保证金,并可用于担保履约或违约扣款。该项政策进一步放宽外汇资本金使用范围,有助于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六是推进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按照风险可控、审慎管理原则,开展境内银行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北京地区银行和代理机构可开展包括银行不良资产及贸易融资资产在内的对外转让业务,有利于吸引外资进入不良资产市场,活跃金融资产交易,提高银行资产质量。 下一步,北京外汇管理部将积极落实上述措施及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各项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持续提升北京地区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03-11/beijing/2020/0311/1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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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北京地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首都经济发展,北京外汇管理部决定优化北京地区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试点范围从中关村一区十六园扩大至北京市全境。 二、北京地区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合并支付命令函和境内汇款申请书。 三、北京地区非金融企业可以从“投注差”外债管理模式调整为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一经调整不得变更。 四、北京地区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币种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可以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必须保持一致。 五、北京地区企业可将外汇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于开立银行保函的保证金,保函到期后,除发生担保履约或违约扣款的,均需原路划回原“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 六、开展境内银行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 同时,各银行应尽快落实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范围等便利化措施,便利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外汇管理部反馈。 联系电话:68559849、68559840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2020 年3 月9 日 2020-03-10/beijing/2020/0310/1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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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贯彻落实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我管理部决定将辖区内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范围扩大至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为保证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防范风险,我管理部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汇〔2019〕55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管理部经常项目管理处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2020年2月18日 2020-02-27/beijing/2020/0227/1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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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地区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北京地区资本项目便利化水平的批复》(汇复〔2020〕7号)要求,北京外汇管理部决定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政策适用范围从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十六园扩大至北京市全境。为保证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防范风险,北京外汇管理部制定了《北京地区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外汇管理部反馈。 联系电话:68559849 附件:北京地区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2020年3月9日 2020-03-10/beijing/2020/0310/1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