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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汇综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银行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在个人跨境消费支付中被广泛使用。为支持和规范银行卡境外使用,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托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商户类别码(即根据经营行业类型对商户进行分类的通用编码,Merchant Category Code,以下简称MCC),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境外交易实施分类管理。 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MCC划分为完全禁止、金额限制和完全放开三类:完全禁止类,不得交易,如赌博、枪支交易等;金额限制类,单笔交易不得超过5000美元,如不动产代理等;完全放开类,交易不受限制,主要为经常项下一般商品和服务消费。目前,超过90%的MCC属于完全放开类,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消费支付,并且不占用个人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上述管理方式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既提高了个人用卡便利性体验,又有效防范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近年来,境内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了部分MCC。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对新增MCC进行补充分类。 问:《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更新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MCC分类。主要是将近年来各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的345个MCC进行补充分类后,纳入现行有效的MCC分类目录。 二是优化MCC分类更新机制。会同银行卡清算机构和相关发卡行跟进MCC调整情况,适时更新发布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MCC分类目录。 问:《通知》对个人持卡跨境交易有什么影响? 答:《通知》不影响个人用卡和用汇的便利性。《通知》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不改变现行MCC分类管理标准,也不涉及银行卡外汇管理政策调整。此次新增的345个MCC,超过94%为完全放开类。经常项下的个人银行卡境外消费支付相关的还款,可通过发卡行及银行卡清算机构购汇,或使用自有外汇。 同时,新增MCC补充分类不影响银行对持卡人的服务。对于各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行而言,系统改造成本较低,也不会增加运营管理负担。 问:您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在境外消费有哪些建议?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提升个人跨境消费的外汇便利化服务水平,除银行卡外,目前政策上还支持个人直接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跨境汇款、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银行卡境外提现等多种境外消费方式,可以有效满足个人境外消费支付的多样化需求。为保护自身权益,个人使用银行卡应注意不要泄露个人重要信息,不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向他人出借银行卡,不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违规交易。 2024-03-22/safe/2024/0322/24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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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413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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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413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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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413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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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413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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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 实施规范 表格下载 办理流程 在线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核准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核准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携带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出境核准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携带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出境核准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机构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出境核准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机构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核准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核准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申请经营批发调钞业务核准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2023-12-08/safe/2023/0216/22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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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4901亿美元,对外负债1320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69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87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568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9351亿美元,债券资产3380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170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3%、23%和15%。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443亿美元,美元资产8277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181亿美元,分别占23%、56%和21%。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549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351亿美元,占比4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268亿美元,债券负债259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33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20%和25%。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315亿美元,美元负债4179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711亿美元,分别占比48%、32%和21%。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726亿美元,占比43%;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479亿美元,占比57%。(完) 2024-03-28/safe/2024/0328/24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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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3年12月末) 2024-03-28/safe/2024/0328/24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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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2023年度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31/safe/2023/0130/22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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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注:因上海市分局、北京市分局、厦门市分局、深圳市分局无下辖分支机构,其全辖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3-29/safe/2023/0331/22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