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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专题报道之五 记者 周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国家外汇局先后推出了多项创新性的制度安排,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项目开放之路。 支持企业境外上市 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是资本市场开放的重要出发点和立足点。1992年,中央成立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挑选9家不同行业类型的境内企业作为第一批上市试点企业,中国企业开始逐步进入国际投资者视野。此后,越来越多境内企业开展境外上市业务,特别是到香港市场融资,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1120家内地企业在港上市(含H股和大、小红筹),其总市值占香港市场的67.3%。 改革开放以来,外汇局推进多轮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和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2016年,为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部署,降低企业杠杆水平,增加外汇有效供给,外汇局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创新,推出基石投资绿色通道的创新制度安排,便利境内机构以基石投资者身份参与境内企业境外IPO,不仅有利于境内公司顺利完成境外上市,也方便了境内机构参与境外证券投资。截至2018年10月底,已有15家企业借助基石投资者制度顺利在香港联交所完成上市发行。 引入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 资本市场迎来双向开放 在推进资本市场开放方面,外汇局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遵循积极、稳妥、有序开放原则,实施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在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上同步推进。2002年,外汇局会同证监会等部门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核定投资额度内,进入我国资本市场进行证券投资。2006年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在一定额度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实现了资本市场“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新局面。2011年,为配合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使用跨境人民币在境内证券市场投资。RQFII在投资总额和试点地区双向扩容,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选择。 2013年8月,外汇局对QDII外汇管理进行改革,淡化资格管理要求,同时取消除投资额度外所有审批手续,大幅简化资金汇出入流程。2018年4月,外汇局围绕投资额度进行新一轮改革,QDII额度发放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目前,QDII总额度为1800亿美元;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152家机构获批额度,累计批准额度1032.33亿美元。 2018年6月,外汇局对QFII和R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新一轮改革,取消QFII资金汇出比例限制和QFII、RQFII有关锁定期要求,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QFII和RQFII管理原则逐渐趋于统一,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资本市场提供了更多便利,有助于吸引长期资本进入中国境内资本市场。目前,QFII总额度已提高至1500亿美元,RQFII总额度已提高至194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286家QFII机构获批1002.56亿美元额度,共有203家RQFII机构获批6401.72亿元人民币额度。发展至今,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已成为我国证券投资开放最重要、也是最成熟的渠道。 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融合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便利境内外资金跨境投资A股和港股,2014年11月17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正式启动,实现了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2016年12月5日,进一步开通“深港通”,同时取消了双向总额度限制,扩大每日交易限额。“沪港通”和“深港通”均采用人民币交收和结算,对单家机构没有额度限制。通过特定的技术和跨境结算安排,内地投资者、香港投资者可以直接买卖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联合交易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沪港通”项下“沪股通”累计净买入3306.35亿元人民币,“港股通”累计净买入6232.26亿港币;“深港通”项下“深股通”累计净买入2480.57亿元人民币,“港股通”累计净买入1878.40亿港币。 2015年7月1日正式推出的基金互认机制,是“沪港通”之后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融合的另一制度创新,标志着集体投资类证券项下“居民在境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发行”两个子项实现了由“不可兑换”到“部分可兑换”的新突破。在外汇管理方面,不设单家机构、单只产品额度,相关登记及资金汇兑等可直接在银行办理。通过两地基金互认,两地居民可参与跨境证券投资,为两地居民进行跨境资产配置提供合理渠道。截至2018年10月末,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累计净汇出93.11亿元人民币,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净汇入5.10亿元人民币。 加快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 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始于2010年允许境外央行、境外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参加行三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2016年,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范围。外汇局积极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对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采取便利化的管理方式,不设行政许可和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汇出入无需核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锁定期、汇出比例和额度限制,充分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据债券通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18年10月末,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余额16890亿元人民币。 2017年7月,在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内地与香港在“沪(深)港通”的基础上增加债市互联互通,即“债券通”。境外投资者可通过两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投资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局对“债券通”未设行政许可,也不要求办理外汇登记,投资没有额度限制,“债券通”相关投资资金可以自由汇出入。截至2018年10月末,“债券通”累计净买入成交近3183.02亿元人民币。 拓宽境外投资范围 自2013年起,外汇局分别在上海和深圳推出QDLP/QDIE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机构,经批准后面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投资境外投资标的,支持有能力的境内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对外投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QDLP/QDIE渠道,配置境外证券类及股权类资产。2018年4月,上海、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更好地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 此外,2015年,配合国家原油等特定品种期货对外开放战略,外汇局制定便利化配套政策,对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不设投资额度限制,资金汇出入自由便利,境外投资者可以汇入人民币或外币资金作为保证金进行投资。2018年原油及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以来,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显著提升,期货价格的国际影响力也不断增强,相关产业受益明显。境外投资者积极参与我国原油和铁矿石期货市场,累计净汇入资金超过两亿美元。 展望未来,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外汇局表示,将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把国际经验和中国特色有机结合,推动形成全方位、高水平的开放格局,构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新局面。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2-14/safe/2018/1214/10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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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如何看待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 答:11月份,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我国外汇市场的供求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银行结售汇差额。二是境内银行、境外清算行等市场主体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买卖。如11月份客户的远期结售汇变化使得银行向市场增加了112亿美元外汇供给,与银行结售汇逆差实现了供需基本平衡。在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汇率折算以及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下,2018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617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86亿美元。 当前外汇市场预期总体稳定。首先,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11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升值,市场主体的汇率预期合理分化,使得11月银行远期结售汇签约连续第3个月保持顺差,推动银行部门向市场增加外汇供给。其次,企业利用外资、对外投资、跨境融资、内保外贷等保持基本稳定;个人购汇继续呈现稳中有降态势,10月和11月个人购汇规模均处于今年较低水平,11月同比下降9%。 近一段时期,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外部压力持续存在,但我国外汇市场总体呈现双向波动、基本稳定的格局,没有出现趋势性的变化。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经济平稳运行的根本性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外汇市场参与主体更趋理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不断提升。未来,我国将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进一步夯实我国外汇市场稳定的基础。 2018-12-20/safe/2018/1220/11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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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90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6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5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5万亿美元)。 2018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71.9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02万亿美元)。(完) 2018-12-21/safe/2018/1221/11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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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预算 2014-04-18/safe/2014/0418/10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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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年预算 2012-04-24/safe/2012/0424/10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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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7http://www.gov.cn/premier/2018-12/26/content_53524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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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4http://www.gov.cn/xinwen/2018-12/13/content_53485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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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http://www.gov.cn/xinwen/2018-12/12/content_53481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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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http://www.gov.cn/premier/2018-12/07/content_53467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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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公开招考、政策法规、统计数据、解读回应、行政执法信息、管理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办事服务、公众交流和其他等12类64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afe.gov.cn)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等渠道,灵活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外汇局发布”等新平台加强主动公开。 五、责任主体 综合司牵头,各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进行监督。 七、各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首页“地方分支机构”点击地区进入相应的分局子站,在其首页“信息公开”栏目下获取。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局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履历等信息 人事司 2 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主要工作等信息 人事司 3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等信息 人事司 公开招考 4 公开招考 公务员招考、遴选及录用信息,非参公事业单位招考信息等 人事司、中央外汇业务中心 政策法规 5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各有关部门按业务分工分别负责 6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经常司 7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资本司 8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收支司 9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收支司 10 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管检司 11 现行有效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综合司 统计数据 12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数据 收支司 13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时间序列数据 收支司 14 中国货物和服务贸易 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收支司 15 中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 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数据 收支司 16 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 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 收支司 17 银行结售汇 我国银行结售汇数据(按交易项目) 收支司 18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 我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按交易项目) 收支司 19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 我国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时间序列数据 收支司 20 外汇储备 我国官方储备资产、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模板数据等 综合司 2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 各种货币对美元月度折算率表 收支司 22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转载发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数据 收支司 23 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我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 收支司 24 中国外债 我国外债时间序列数据 资本司 25 中国长期与短期外债的结构和增长 我国长期与短期外债的结构和增长数据 资本司 26 中国外债与国民经济、外汇 收入 我国外债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数据 资本司 27 中国外债流动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 我国外债流动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数据 资本司 解读回应 28 要闻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要工作动态 综合司 29 政策法规解读 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解读新闻稿、答记者问及发布会等内容 各有关部门按业务分工分别负责 30 数据解读 统计数据解读新闻稿、答记者问及发布会等内容 收支司、资本司、中央外汇业务中心 31 视频音频 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同志接受电视采访等视频资料 综合司 32 中国国际收支相关报告 《中国国际收支报告》《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等国际收支相关报告 收支司 33 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 综合司 行政执法信息 34 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 综合司,收支司、经常司、资本司 35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收支司、经常司、资本司 36 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管检司 37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主体、抽查事项类别、抽查依据、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 综合司 管理信息 38 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 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 管检司 39 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经常司 40 合格投资者额度审批情况表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历史审批情况 资本司 41 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 资本司 42 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 资本司 43 已开办代客衍生产品业务银行名单 已开办代客衍生产品业务(期权、远期、掉期)银行名单 收支司 44 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名单 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名单 收支司 45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情况以及遗失公告等 综合司 46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名单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名单 收支司 47 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名单 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名单 收支司 48 具备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银行名单 具备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名单 收支司 49 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 具备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资格的机构名单 收支司 政府信息公开 50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动公开的范围、编排体系、公开时限、信息获取方式,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等指引性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综合司 51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制度 综合司 52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关简介、政策法规、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外汇检查执法、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公开招考、其他、检索 综合司 53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综合司 54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引,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办理流程等 综合司 财务管理 55 预决算 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包括“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 综合司 56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情况及公开招标项目情况 等 综合司 办事服务 57 在线办事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监测中心 公众交流 58 政策问答 综合、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答疑 综合司、收支司、经常司、资本司 59 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受理主体、受理方式及回复情况等 综合司 60 投诉建议 投诉建议受理主体、受理方式及回复情况等 综合司 其他 61 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信件投递地址 管检司 62 建议提案办理 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及对部分重要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等 综合司 63 网站工作报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综合司 2024-12-11/safe/2018/1228/11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