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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辖区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水平,紧跟地方经济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人员执行政策能力,增强中心支局与各银行之间的沟通与协作,12月24日,涪陵中心支局召开2020年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涪陵中心支局熊毅副局长、外管科全体人员、涪陵区和武隆区21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共计40余人参加。 座谈会上,涪陵中心支局熊毅副局长总结到,2020年辖区外汇工作进展顺利,较好服务了涪陵综保区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开局之年。熊毅副局长强调,辖区金融机构要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地方金融服务,并对2021年外汇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参与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二是要压实审核责任,坚守业务合规,重视日常业务细节操作和重点业务展业审核,加强责任意识,尽量减少外汇业务合规风险;三是要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推进高水平资本项目开放,做好营商环境金融服务环节,助力涪陵综保区开放高地建设,重点提升综保区内供应链金融企业融资水平;四是要明确金融机构服务市场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外汇局和市场主体的政策纽带,做好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加强与外汇局政策沟通。 针对总局陆续出台关于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相关政策,科室两位成员结合辖区外汇收支特点,选取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资本项目政策两类主题,分别对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专题培训。整个培训针对性强,内容丰富,注重实效,深化了辖区银行外汇从业人员对相关制度的理解,获得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座谈会现场 2020-12-24/chongqing/2020/1224/1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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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修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21〕1号印发)第十三条修改为“做市商未认真履行做市义务或存在严重扰乱外汇市场行为的,外汇局可以依法约谈、风险提示,并依据《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2021-01-11/chongqing/2021/0111/1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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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便利银行、企业等申报主体更好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与自查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汇综发〔2020〕9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0年版)》)。 《核查规则(2020年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并细化要素间逻辑关系的校验规则和维度。二是对于已在《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2版)》(汇发〔2019〕1号)中实现的校验规则,不再重复体现。三是明确部分数值型要素的校验规则。 《核查规则(2020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20-12-22/chongqing/2021/0113/1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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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本通知发布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2021-01-08/chongqing/2021/0108/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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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 2020-12-14/chongqing/2020/1214/1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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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企业外汇合规意识,宣传外汇管理政策,1月7日,巴南中心支局与重庆创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经营情况。中心支局对企业宣讲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鼓励企业加强与外管部门的沟通交流。该企业表示会认真学习外汇法规政策,加强人员管理,落实相关责任。 2021-01-07/chongqing/2021/0107/1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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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企业合规经营意识,1月12日,巴南中心支局与重庆烯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企业股东情况、经营状况等,巴南中心支局向企业宣讲了外汇管理政策。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严格遵守外汇政策,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2021-01-13/chongqing/2021/0112/1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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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职责,违规为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197.91万元。 案例2:建设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未经批准,将存量境内贷款所涉债权转让至境外银行机构并收入对价款。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031.5万元。 案例3: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边境互市贸易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两家银行责令改正,分别处罚没款92.92万元和91.84万元。 案例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0.92万元。 案例5: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违规办理售汇案 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银行卡项下售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3家银行责令改正,分别处罚没款241.08万元、183.82万元和106.18万元。 案例6: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 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光大银行西安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收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款60.3万元。 案例7: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7年1月至7月,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39.36万元。 案例8: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1764万元。 案例9: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 2018年6月,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虚假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支付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0.03万元。 案例10:华夏银行苏州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 2018年4月至12月,华夏银行苏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虚假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支付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90.1万元。 案例11: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收结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虚假贸易收结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7.27万元。 2021-02-04/chongqing/2021/0204/1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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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伊始,涪陵中心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重点企业的初衷,完善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有效机制,保障社会公众春节期间涉外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外汇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精准对接,一企一策“送服务”。当了解到辖内涉外企业外地工作人员大多就地过年,部分涉外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的具体情况,涪陵中心支局主动帮助涉汇主体对接银行,以满足涉汇主体的用汇需求。二是全程在线,春节期间“不打烊”。建立春节放假期间企业结售汇应急机制,向企业发布《春节期间涪陵辖区外汇指定银行值班时间表》,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值班责任落实到人。三是线上线下,外汇宣传“全覆盖”。加强春节前后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借助各金融机构LED屏滚动显示、业务窗口宣传、指定专人讲解宣传、厅堂微沙龙宣传等多种载体,积极做好外汇政策的引导与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2021-02-18/chongqing/2021/0208/1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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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长寿中心支局召开2021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2021年重庆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20年中心支局外汇管理工作,分析研判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并部署安排了2021年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外汇管理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外汇管理工作大局与地方经济金融发展全局协同谋划、全面推进,积极对接地方发展战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试点落实落地,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维护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秩序,促进地方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发展谋好篇、布好局。 2021-02-03/chongqing/2021/0203/1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