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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240718-9-2018-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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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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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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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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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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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160)
問:境內個人境外投資企業分紅能否匯回?能匯回需要提交什麼材料,怎麼申報,可否直接結匯,如果匯回是通過境外企業匯回還是境內個人的境外賬戶匯回?
答:這個問題需要先了解一下問題中的境內個人開辦境外投資是否屬於《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範圍內的業務並且是否履行過相關的登記和手續,如果屬於37號文規範的業務並且履行了相關手續,屬於境內個人的利潤應由境外投資企業匯回境內,境內個人收匯時應向結算銀行提交有關利潤分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申報後可以結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