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於2025年4月1日至5月1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徵求期間,經合并歸類,共收到有效意見建議22條。經充分研究論證,多數意見建議已經採納吸收。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建議經常項目資金集中收付和軋差淨額結算業務項下成員企業新增或退出由合作銀行在“數字外管”中辦理變更,並在人民幣跨境收付資訊管理系統中同步變更。
採納情況:已採納。已將表述調整為“成員企業發生變更如不涉及外債和境外放款額度的,主辦企業應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報告合作銀行”和“合作銀行根據主辦企業申請事項,在‘數字外管’平台銀行版及人民幣跨境收付資訊管理系統(RCPMIS)相關模組中辦理變更手續”。
二、建議修改6個月過渡期的要求。
採納情況:已採納。已將表述調整為“已開展其他跨境資金池業務且取得本通知資金池業務備案的,設置一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需完成對其他跨境資金池業務所涉資金及賬戶清理。過渡期結束後,跨國公司按照本通知規定開展資金池業務”。
三、建議過渡期內清理其他外匯局版資金池,由外匯局後台系統遷移清理,減輕企業資金佔用壓力。
採納情況:已採納。過渡期內經主辦企業申請後,所在地外匯局可直接在資本項目資訊系統辦理變更,現有外債或境外放款餘額自動平移至高版本資金池內。
四、建議在設立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的同時保留人民幣資金池。
採納情況:未採納。出台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的政策初衷是為了整合、簡化現有多個版本資金池政策。《通知》鼓勵並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向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遷移,同時也尊重企業使用原人民幣資金池開展業務的選擇。
此外,涉及文字修改、明確管理要求的意見已充分吸收。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做好《通知》實施工作,督促相關主體嚴格落實《通知》要求,切實發揮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