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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75926188-X-2022-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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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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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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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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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境內機構短期外債餘額指標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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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一、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二)《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97〕匯政發字06號)。
(三)《境內外資銀行外債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4年第9號)。
(四)《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外債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13〕19號)。
(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17〕9號)。
(六)其他相關法規。
二、辦理對象
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企業
三、辦理條件及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境內機構短期外債餘額指標核准-為金融機構核准短期外債餘額指標
辦理條件:
1.短期外債使用無不良記錄。
2.外匯局根據中、外資銀行對外匯資金的實際合理需求,根據公平原則,參考上年度指標使用情況、同規模銀行一般水平和當年度短期外債餘額調控目標等因素為銀行核定短期外債指標。
提交資料:
1.書面申請(加蓋公章的原件)。
2.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流動性需要或資金用途有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4.境外總行或地區管理部門批準的對中國境內債務人的年度授信限額檔案(外資金融機構的境內非法人分支機構提供)(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5.境外總行授權檔案(“短期外債管理行”提供)(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二)境內機構短期外債餘額指標核准-為非金融機構企業核准短期外債餘額指標
辦理條件:
1.屬於國家鼓勵行業,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
2.過去三年內連續盈利,或經營趨勢良好。
3.具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
提交資料:
1.書面申請(加蓋公章的原件)。
2.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上年度外匯收支情況(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4.信貸機構出具的承諾貸款的意向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四、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
(二)決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並出具《行政審批補正材料通知書》;根據申請材料及補正情況,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按程序進行審核;
(五)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許可通知書;許可的,向申請人出具相關業務辦理憑證(包括業務登記憑證、核准檔案、備案確認等)。
五、辦理時限
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六、發放證照情況
出具相關業務辦理憑證。
七、收費依據、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地點、時間及聯繫方式(電話、郵箱、表格下載路徑等)
辦理地點:重慶市主城區(巴南區除外)企業的以下業務均在重慶市渝北區紅錦大道56號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一號樓313辦公室;其他區縣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屬地外匯局辦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聯繫方式:023-6767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