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248413-3-2013-00016
  • 分       類:
    管理資訊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3-11-06
  • 名       稱:
    浙江省分局成功辦理首筆小額外保內貸業務
  • 文       號:
浙江省分局成功辦理首筆小額外保內貸業務

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在部分地區試行小額外保內貸業務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匯發[2013]40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浙江、廣東、福建和深圳四省市試行中小企業小額外保內貸業務。在總局政策支援下,2013114日,我分局轄內溫州中心支局成功辦理了我省首筆小額外保內貸業務。 

中小企業小額外保內貸業務的試行,是外匯局簡政放權的新舉措,是對資本項目項下或有債務管理的創新。該項試點既能夠緩解中小企業,尤其是中資企業擔保難、融資難的問題,又能夠解決境外個人為境內企業提供擔保難的問題。轄內銀企反映該試點政策進一步消除了中、外資企業外匯管理政策差異,體現了政策的公平性,同時,備案制管理思路充分利用了現有資本項目資訊系統,大大便利了銀企,節約了企業社會成本。

溫州作為全國民營經濟的前沿陣地,也是華僑集中的地區之一,華僑在境內經營經常涉及跨境擔保的問題,尤其是為境內企業提供擔保受制於政策局限難以開展,試點的實施為此提供了便利渠道。我分局前期對轄內有需求的銀行和企業進行了摸底,接總局《通知》後,我分局及時宣傳、指導銀行和企業開展試點業務。由於前期準備充分,114日招商銀行溫州分行成功地為轄內某公司辦理了首筆小額外保內貸業務。該公司是一家專業開發、銷售各類皮鞋、皮具的貿易型企業,在招商銀行貸款4000萬元人民幣。該筆貸款由1家酒店公司及該公司股東名下4套房產作為擔保。在試點政策下,企業以某境外個人名下位於上海的一處價值500多萬元人民幣的房子作為追加擔保,有效地解決了境內擔保不足的難題,滿足了該企業的融資需求,成為我省第一家總局試點政策的受益者。

下一步,我分局將全面開展對轄內外匯局及外匯指定銀行的試點政策培訓,充分發揮試點政策的效用,提高中小企業利用境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支援浙江民營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更快更好地發展。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17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