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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3320858-7-2019-00127
  • 分       類:
  • 來       源:
    中國外匯
  • 發布日期:
    2019-08-02
  • 名       稱:
    外匯業務問答(七十四)
  • 文       號:
外匯業務問答(七十四)

    境內個人可以接受境外機構的捐贈嗎?需提供什麼材料?有何管理方法可以參考?

答:《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機構捐贈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9]63號)對境內機構與境外機構或境外個人之間無償捐贈與援助合法外匯資金的行為進行了規定,同時規定,境內企業接受或向境外盈利機構或個人捐贈,按照跨境投資、對外債權債務的有關規定辦理。但該通知沒有對境內個人與境外機構或境外個人之間的捐贈做出規定。而按照《捐贈法》的有關規定,只有明確用於公益的資金才可以定性為捐贈。因此,境內個人接受的境外機構或境外個人的資金,如果不能確定為公益用途,則不能以捐贈名義接受該資金。如果仍有不明確事項請商當地外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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