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43320858-7-2019-00110
  • 分       類:
  • 來       源:
    中國外匯
  • 發布日期:
    2019-07-10
  • 名       稱:
    外匯業務問答(六十八)
  • 文       號:
外匯業務問答(六十八)

境內學校收購了一家境外學校,現境內學生需要向境外學校交付學費,請問,境內學校可否代收境內學生的境外學校的學費,然後再由境內學校統一向境外學校支付?如果可以,銀行應審核哪些資料和如何申報?

答:不可以代收代付。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西藏自治區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27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