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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4-00099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4-04-24
  • 名       稱:
    2024年外匯管理互聯網資訊——貨物貿易(四)
  • 文       號:
2024年外匯管理互聯網資訊——貨物貿易(四)

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入,是否需要開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第十條,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入,可自主決定是否開立出口待核查賬戶。企業貨物貿易外匯收入可先進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也可進入企業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或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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