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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8-00029
  • 分       類: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8-02-05
  • 名       稱:
    2018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五)
  • 文       號:
2018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五)

企業收外匯,必須報關嗎?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法規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238)規定,企業應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的原則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企業貿易收支所對應的貨物進出口,應根據海關相關規定履行相關報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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