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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7-00127
  • 分       類: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7-06-30
  • 名       稱: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四)
  • 文       號: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四)

1《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第三條第四款中“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是否包括海運、空運和陸運?

答:此款所稱“國際運輸”,包括國際海運、空運、陸運等運輸方式。

 

2國際運輸項下收付匯運輸單據多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審核運輸清單?

答:對於國際運輸項下收付匯運輸單據多的情況,銀行可根據《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第四條和第六條的規定,對於真實合法的國際運輸項下外匯收支,按照“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的原則合理盡職,銀行可審核運輸發票或運輸單據或運輸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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