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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4-00132
  • 分       類:
    外匯市場與人民幣匯率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4-06-25
  • 名       稱:
    豐富外匯衍生產品 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 文       號:
豐富外匯衍生產品 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援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9號)精神,支援外貿穩定增長,促進和規範外匯衍生產品市場發展,更好地滿足市場主體管理匯率風險需求,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對客戶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業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14]34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完善實需管理。強調衍生產品業務的實需交易原則,加強對銀行落實“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等展業原則的監管要求,保障外匯衍生產品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匯率風險管理。

二是增加外匯產品。以外匯期權為重點豐富匯率避險工具,支援銀行在普通歐式期權和實需交易前提下,對客戶開展買入或賣出以及組合等多樣化期權業務。此外,增加貨幣掉期業務的本金交換形式,豐富產品功能。

三是簡化市場准入。對各類衍生產品業務實行統一的一次性准入管理,降低外匯期權業務的准入門檻,下放管理許可權,簡化銀行分支機構准入管理,大力推進簡政放權。

四是轉變監管方式。將衍生產品業務監管基本原則前移和內化至銀行內控管理中,引導銀行合規、審慎開展衍生產品業務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外匯局重點加強對銀行的事後和內控檢查。

清理整合法規。《通知》廢止了涉及衍生產品管理的6項外匯管理法規檔案,便利企業、銀行等市場主體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外匯管理政策。

《規定》自20148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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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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