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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黨建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03-00007
  • 分       類:
    黨風廉政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03-11-17
  • 名       稱:
    認真學習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積極推進外匯管理改革與發展
  • 文       號:
認真學習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積極推進外匯管理改革與發展

  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深入學習討論《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郭樹清在會上強調,外匯管理系統全體幹部職工要全面學習、深入領會、認真貫徹三中全會《決定》精神,積極推動外匯管理事業的改革與發展。

  大家在學習討論中一致認為,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是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綱領性檔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伴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與前幾年,特別是與1994年以前相比,當前中國外匯管理所面臨的形勢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外匯管理正處於一個改革和發展的新起點。《決定》為進一步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決定》提出要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這對於完善外匯管理具有重要意義。保持國際收支平衡與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是我國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前一個是對外均衡目標,後三個是對內均衡目標。對於開放型經濟而言,內部均衡與外部均衡不僅是相互決定、相互影響的,而且在本質上必然是一致的。只有內外兼顧、協調統一,才能提高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效益,才能保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外匯管理部門必須積極配合國家宏觀調控,繼續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改善國際收支平衡,促進經濟內外均衡、協調發展。

  《決定》明確,要在有效防範風險前提下,有選擇、分步驟地放寬對跨境資本交易活動的限制,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會上,大家回顧了人民幣可兌換的發展曆程。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提出,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圍繞這一目標,人民幣可兌換進程穩步推進。1996年我國實現了經常項目可兌換,目前在資本項下已經實現了部分可兌換,有將近一半的資本項目交易已基本不受限制或有較少限制,嚴格管制的交易項目不到兩成。外匯管理部門要根據十六屆三中全會的要求,進一步推動資本項目管理創新,支援境內機構對外投融資往來,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同時,要不斷強化對短期資本流動的監測,建立健全國際收支預警機制,維護國家經濟安全,防範金融風險。

  《決定》指出,要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大家認為,近十年的實踐充分證明,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符合我國實際,應當長期堅持。保持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不僅有利於中國經濟平穩運行,也符合亞洲和世界的利益。我們必鬚根據《決定》的要求,在保持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的基礎上,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積極探索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匯率在資源配置中的槓桿作用。

  會議由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郭樹清主持。局機關副司級以上幹部出席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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