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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02-00019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02-06-18
  • 名       稱:
    粵港金融合作不斷深化粵港港幣支票雙向結算業務6月22日開通
  • 文       號:
粵港金融合作不斷深化粵港港幣支票雙向結算業務6月22日開通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2002622日將開通粵港港幣票據雙向結算業務。這標誌著粵港金融合作再上一個台階,體現了結算對等、共同發展的要求,不僅豐富了粵港港幣票據聯合結算的內容,促進了廣東省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而且有利於廣東省信用體系的建設,加快企業和銀行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從長遠看,它為粵港金融今後開展多方面、多領域的合作奠定了基礎,必將在促進兩地經貿、金融的共同發展和繁榮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長期以來,粵港兩地貿易資金的結算均採用國際結算方式,使得兩地貿易資金的迂迴結算與快捷的貨物交割在時間上產生不對稱。特別是香港回歸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這種貿易資金結算方式與粵港兩地貿易快速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更加突出,由此不斷深化粵港金融合作也變得更加迫切與必要。

  在粵港雙方政府的大力支援和兩地金融管理部門的積極探索下,港幣支票單向結算業務(港方的支票單向在廣東省內流通結算)於19981月在深圳率先試辦,200010月起正式在廣東全省範圍內辦理,20019月又增加了港幣匯票和本票的單向結算。該業務開辦以來,粵港票據結算量穩步上升,資金在途時間大為縮短,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節約了客戶的資金成本。

  相對於粵港港幣票據單向結算而言,即將開通的粵港港幣支票雙向結算(廣東省內的港幣支票亦可在香港流通結算),可進一步加速粵港兩地的資金周轉,提高粵港兩地銀行票據結算和資金匯劃效率。

  廣東省轄內參加粵港港幣支票雙向結算業務的銀行與企業必須遵守《粵港港幣支票聯合結算管理辦法》和《粵港港幣支票聯合結算業務外匯管理暫行辦法》,申請簽發粵港港幣支票的進口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當地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年進口量達1000萬美元以上;

  2、兩年內無違反外匯管理行為,且進口核銷報審率保持在95%以上;

  3、列入外匯局(系指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的;

  4、經外匯局批准已開立外匯結算帳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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