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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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負責吉林省轄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吉林省轄內外匯經常項目管理;吉林省轄內外匯資本項目管理;依法檢查吉林省轄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分析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議和依據;規範吉林省轄內外匯賬戶的管理工作;承辦國家外匯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吉林省分局內設3個職能處室:國際收支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下轄8個市(州)分局和2個縣級支局:吉林市分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分局,下轄琿春市支局;四平市分局;通化市分局;白城市分局;遼源市分局;松原市分局;白山市分局,下轄撫松縣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