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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42321502-X-2015-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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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通知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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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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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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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已失效)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做好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上線準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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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 匯綜發[2015]61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全國性外匯指定銀行、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為進一步便利個人結售匯業務辦理,優化個人外匯業務的統計監測,降低銀行的合規經營成本,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將於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個人結售匯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舊系統),正式上線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現就新系統上線準備的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便利銀行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新系統提供頁面登錄和聯機介面兩種使用模式。銀行可通過頁面登錄模式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也可通過聯機介面模式實現銀行業務系統與外匯局新系統的直接對接,對個人結售匯業務實現一次錄入。
二、新系統正式上線後,各銀行辦理電子銀行個人結售匯業務應通過聯機介面模式與外匯局新系統對接;櫃檯個人結售匯業務可選擇聯機介面模式或者頁面登錄模式。屆時介面程序未經外匯局驗收通過的銀行,不得辦理電子銀行業務。
三、新系統試運行分為頁面登錄模式及聯機介面模式兩個階段。2015年9月至10月,外匯局選擇部分銀行開展新系統頁面登錄模式試運行。試運行階段採取新舊系統並行模式,銀行通過舊系統辦理業務,實現年度總額管理,並於交易當日通過頁面登錄模式在新系統中完成個人結售匯資訊錄入。
11月至12月,開展新系統聯機介面模式試運行。採用聯機介面模式的銀行應在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介面程序開發並經外匯局驗收通過。聯機介面模式試運行階段,銀行仍需通過舊系統辦理業務,實現年度總額管理,並於交易當日通過聯機介面模式在新系統中完成個人結售匯資訊錄入。
四、系統驗收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外匯局總局負責全國性銀行總行及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的驗收,各分局、外匯管理部負責轄內銀行總行及外資銀行境內主報告分行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准予接入新系統。驗收標準規範可通過外匯局銀行資訊門戶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
五、申請使用聯機介面模式的銀行應根據《銀行聯機介面技術方案》、《銀行聯機介面報文規範》做好介面程序開發、聯調測試、系統接入等工作。上述文檔資料可通過外匯局銀行資訊門戶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為便於銀行開展介面開發聯調工作,外匯局將於2015年6月開始對銀行提供新系統介面聯調測試環境。
六、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系統上線準備工作,參照對全國性銀行總行的要求執行。
七、各銀行及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應高度重視、妥善安排新系統介面程序開發、介面聯調、介面驗收、試運行接入等上線準備工作,並於2015年6月30日前報送《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銀行介面接入計劃》(見附件)。
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銀行總行及外資銀行境內主報告分行,並於2015年7月10日前將轄內銀行《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銀行介面接入計劃》匯總報送外匯局總局。
業務聯繫電話: 010-68402673
技術聯繫電話:010-68402674
特此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