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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42321502-X-2015-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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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通知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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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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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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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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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 匯發[2015]7號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的通知
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積極支援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防範互聯網渠道外匯支付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見附件),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現印發執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分局)應當依據《指導意見》,選擇有實際需求、經營合規且業務和技術條件成熟的支付機構參與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並為其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手續。對於試點業務的開辦,各分局應按照審慎原則嚴格審核,視情通過事前徵詢、事後告知等方式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支付結算管理部門的溝通,提高審核質量。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業銀行及外資銀行。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下屬分支機構。政策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反饋。
特此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