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
為進一步規範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工作,便於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及申報主體更準確地理解此項申報的具體要求,根據《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制度》(匯發〔2018〕8號文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貿易信貸統計調查業務指引(2018年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相關申報主體,並做好對轄內申報主體的宣傳培訓工作。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反饋。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聯繫電話:010-68402290,010-68402489。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