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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612704-5-2016-00222
  • 分       類: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外匯綜合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湘西州中心支局
  • 發布日期:
    2016-09-05
  • 名       稱:
    湘西州中心支局精準施策促進外匯管理提質
  • 文       號:
湘西州中心支局精準施策促進外匯管理提質

今年來,湘西州中心支局在省分局正確領導下,堅持“三個精準”,進一步細化監測措施,加大轄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精準傳導,築牢風險防控底線

一是強化窗口指導職能。定期召開外匯指定銀行聯席會,充分利用聯合會平台廣泛開展政銀企交流活動,舉辦“金融支援開放型經濟發展”大講堂,向政府及相關部門、銀行、企業和社會公眾積極解讀外匯形勢與改革意圖,宣傳外匯監管政新,規避匯率風險,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主動、正確引導預期;準確把控外匯流出的總量和節奏,確保控流出工作取得成效。二是提升窗口傳導針對性。按季開展以宏觀、中觀指導微觀的跨境資金流動綜合監測分析,及時關注、反饋政策傳導中的新問題,對趨勢性、苗頭性問題及時通過窗口指導,適時以工作簡報或通報等形式反饋給轄內各涉匯主體,正確引導轄內涉匯主體跨境交易行為。同時,利用“湘西外匯QQ群”等平台積極開展外匯新政策、新業務、新措施宣傳,促使涉匯主體更早、更快、更準確地了解各項改革的新業態,充分享受外匯改革帶來的便利。

二、精準服務,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

一是夯實基礎服務。針對貿易收支新註冊涉匯企業,開辦外匯業務知識專題講座、業務人員操作專題培訓、集中座談等多樣形式活動,積極開展外匯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助力新登記的涉匯企業儘快熟悉和掌握外匯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促進涉匯企業規範操作、合規開辦各類外匯業務。截至7月末,圍繞外匯管理新政、外匯業務數據報告等,組織開展系列專題培訓活動3次,集中座談12次,發放外匯業務資料600餘份。二是主動跟進服務。在有效防範風險前提下,提前介入,主動跟進,支援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體等新業務,新業態,加強對涉匯企業融資支援,幫助銀企運用和發揮新政策帶來的便利。今年4月、8月,湘西州中心支局牽頭,湘西州商務局、湘西州經濟開發管理區財政局、湘西州建設銀行等單位參與,先後2次深入涉匯企業開展現場辦公,面對面提供外匯管理政策、信用證結算、進口貼息及貧困地區扶持政策等現場諮詢解答服務。三是延伸服務內涵。依託《湘西自治州涉外經濟管理與服務事項協作辦法》平台,湘西州中支充分發揮基層外匯部門“窗口”指導、協調職能,進一步強化與商務、財政等各職能部門及銀行溝通協調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涉匯企業用好用足國家對涉匯企業進出口業務(如資金補貼、項目補貼)的優惠政策,做好涉匯企業申報各項資金補貼的推手,推進轄內涉匯中小微企業做大做強。截至目前,共為轄內涉匯企業協調進口資金貼息和項目補貼資金260餘萬元。

 三、精準發力,促進管理轉型新發展

    一是抓底線防風險。在對銀行機構開展外匯業務常規和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精準實施窗口指導、風險提示、約見談話、情況通報等多樣動態監管方式,督促銀行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展業三原則”,強化銀行對交易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核,特別是要求各行加大對報關單、倉單等第三方單證和檔案的審核力度,促進銀行審慎合規開辦業務,大大提升了日常業務核查工作效率。1-6月對轄內外匯指定銀行開展常規核查3;針對統計數據報送質量不高,對銀行進行約談。二是抓重點求突破。按照“查新、查大、查重點”的監測核查工作思路,以重點企業、敏感企業為切入點,重點針對出口不收匯、出口少收匯或進口多付匯等跨境資金異常流動現象,對違規資金主要渠道和關鍵環節,通過外匯群QQ平台、電話聯繫、預警核查告之書等方式方法,進一步強化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核查力度,實施精準定位、精準核查,提高了轄區資金外流風險的預測、辨識、監測和管控能力。1-6月,開展“控流出”專項核查2次,對4家可能存在問題的涉匯企業發放《總量核查指標預警告知書》,以電話核查的方式對貨物貿易進出口與收付匯存在差額的可疑涉外企業開展核查,達100餘次。三是抓創新促轉型。根據“試點先行、依次推進、分類實施”的工作思路,緊扣監管核查主題,制定了《湘西州中心支局監測分析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即以崗位人員聯動協作為基礎,針對轄內外匯收支是否存在異常波動、涉外收支差額與結售匯差額偏離程度顯著擴大、資金流與貨物流偏離異常或明顯異常交易等異常情況實施核查。實施步驟:非現場數據分析(由綜合監測分析崗位人員按季度對監測期數據全面分析,提出初步監測意見)——集中討論由科室負責人組織綜合監測分析、經常項目、資本項目、國際收支、外匯檢查各業務崗位人員討論,確定重點監測內容,並形成監測任務清單)——綜合核查各業務崗位人員依據監測任務清單,有重點地開展綜合核查並得出結論)——綜合監測分析報告綜合監測分析人員依據各業務崗位提交的綜合核查結果,完成綜合監測分析報告)——情況通報(將核查結果及問題,按季向銀行、企業或個人、商務、工商、稅務、財政等職能部門通報)。今年上半來,依據《辦法》,已對轄區涉匯主體20157月、20163月貨物貿易項下資金流與貨物流差異明顯、進口付匯率較高的問題,實施了專項核查,及時開展窗口指導,並對企業和銀行分別進行了約談,有效發揮監管職能,提升了監管權威和監測實效,進一步促進了轄區外匯管理“五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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