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麻煩想諮詢一下我們公司這邊要給境外母公司匯2018年度的分配利潤,由於我們是2020年才正式匯出這筆利潤,對方想再收取這部分款項按一定利率的利息,請問一下是否可以,如果可以的話,需要我們出什麼樣的手續。
答:目前,境內直接投資企業除向境外母公司的借款、發行債券項下支付利息外,利潤項下無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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