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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2366987-X-2020-00105
  • 分       類:
    新聞報道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06-12
  • 名       稱: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出席國新辦發布會 介紹支援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金融政策
  • 文       號: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出席國新辦發布會 介紹支援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金融政策

68日上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出席國新辦就《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有關情況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介紹支援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金融政策。

潘功勝表示,要素的自由流動是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的基本特徵,其中資金的自由流動是最基本和最核心的要素流動,是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基礎條件。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建設過程中,金融政策的設計與推進遵循三項原則:第一,按照總體方案所確定的,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第二,金融定位於服務跨境貿易投資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第三,以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

潘功勝指出,支援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金融政策總體框架主要包含四個方面:便利跨境貿易投資的資金流動、金融服務業開放、金融改革創新支援實體經濟發展、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一是金融服務於跨境貿易和投融資的自由化便利化。高水平的經常項目開放和資本項目開放的政策、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政策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金融政策。

在跨境貿易方面,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的資金匯兌要實現高度便利化,商業銀行真實性審核要從事前審查全面轉向事後核查。同時,完善離岸貿易、轉口貿易等新跨境貿易形態的跨境收支管理政策。建設便利跨國公司全球結算中心運行的政策環境。

在跨境直接投資方面,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探索適用市場需求新形態的跨境直接投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試行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QDLP(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兩項制度。

在跨境融資政策方面,在海南建立新的跨境融資體制,試點合并交易環節的跨境融資政策管理框架,實施統一的宏觀審慎管理政策,逐步實現市場主體自主的跨境融資。隨著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推進,探索擴大海南居民個人用匯自主權。

同時,考慮到金融開放政策有很強的外溢性,需要以現有的本外幣賬戶和自由貿易賬戶為基礎,建立資金電子圍網,構建海南金融對外開放的基礎平台。

二是服務于海南對外開放的金融服務體系和金融服務能力建設。率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落實金融服務業的擴大開放政策;豐富海南的金融業態;培育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於開放型經濟的金融能力;支援國際能源、航運、大宗商品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設。

三是圍繞海南建設現代產業體系的重點產業政策取向。強化金融支援和改革創新,推動海南重點發展產業的產業聚集規模和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創新發展貿易金融、消費金融、綠色金融、科技金融等。

四是構築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建設跨境資本流動的監測預警和評估體系、宏觀審慎管理體系。建設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的審查機制。構建適應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潘功勝強調,下一步,人民銀行、外匯局將會同海南省政府和有關金融管理部門,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的實施進程,積極做好金融支援海南改革開放的各項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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