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建立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取消外債事前審批,極大地便利了境內機構跨境融資。近年來,隨著新發展理念深入貫徹落實,各地湧現出一大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工藝先進、市場前景良好的創新型企業。部分創新型企業特別是中小微創新型企業在成長初期淨資產規模較小,跨境融資額度的上限較低,部分融資需求難以得到充分滿足。為鼓勵創新,支援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健康發展,2018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北京市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外債便利化試點,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此項試點政策較好地滿足了中關村部分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的境外融資需求,降低了企業財務成本。
為深入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加快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進一步便利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境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將上述外債便利化試點範圍擴大至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廣東及深圳(粵港澳大灣區)等省、市。同時,進一步提高北京市中關村科學城海澱園區的外債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繼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出更多外匯便利化業務,持續優化外匯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同時,進一步完善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積極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