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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78116973-X-2023-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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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新聞報道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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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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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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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局廣東省分局派員出席2023年上半年廣東省金融運行形勢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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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2023年7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舉行2023年上半年廣東省金融運行形勢新聞發布會,新華社、新華網、南方日報、廣東廣播電視台、南方都市報、廣州日報、羊城晚報、上海證券報等18家媒體單位參加。外匯局廣東省分局資本項目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出席發布會並回答記者提問。以下為文字實錄:
問:今年6月,外匯局廣東省分局印發了《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請介紹一下試點出台的背景、落地情況及下一步工作計劃。
答:感謝您對外匯管理工作的關心!為持續推進資本項目重點領域改革,支援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今年5月,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北京市、廣東省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試點。6月30日,外匯局廣東省分局印發了《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廣東成為全國首批開展該項試點的地區。
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又稱為“低版本”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它是相對於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北京、深圳市推出的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業務,即“高版本”資金池而言的。這次的試點,是在實施多年的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基礎上,按照“相容並包、高低互補、因勢利導”的基本原則,吸納現行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高版本”資金池有關內容,在以下六個方面做了進一步優化:
一是降低准入門檻,惠及更多企業。跨國公司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或成員企業營業收入指標滿足一項即可申請試點業務。二是簡政放權,降低企業“腳底成本”。試點業務由主辦企業所在地外匯局受理備案申請材料並辦理備案手續;對於不涉及外債和境外放款額度的變更業務,由合作銀行直接辦理。三是優化備案流程。申請材料可由主辦企業或其委託的一家合作銀行作為申請人提交。四是提升跨境資金運營自由度。允許跨國公司根據宏觀審慎原則自行決定外債和境外放款的歸集比例,支援跨國公司以人民幣開展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五是便利資金調撥。主辦企業通過國內資金主賬戶借入的外幣外債資金,可直接下撥至成員企業國內外匯貸款賬戶辦理相關業務。六是簡化資金使用相關資料審核。國內資金主賬戶內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使用時,無需提交《資本項目賬戶資金支付命令函》,也無需事前向合作銀行逐筆提供真實性證明材料。
截至7月25日,外匯局廣東省分局轄內共受理6家主辦企業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試點業務新增備案申請,其中3家企業已完成備案。
下一步,外匯局廣東省分局將認真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工作部署,貫徹落實廣東省委、省政府《關於高質量建設製造強省的意見》,指導轄區銀行和企業做好業務銜接,紮實有序推廣試點政策,讓試點惠及更多市場主體,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