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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78116973-X-2023-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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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通知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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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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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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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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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 粵匯發〔2023〕19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內各中心支局,增城、從化支局;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廣州地區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分行營業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廣州地區城市商業銀行總行(分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廣州地區外資銀行:
為持續推進資本項目重點領域改革,進一步便利跨國公司集團資金歸集使用,支援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決定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業務(以下簡稱資金池業務)。現將《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見附件,以下簡稱《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轄內新增資金池業務,以及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19〕7號)辦理的存量資金池業務,均應按照《規定》辦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內各中心支局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銀行,並會同同級人民銀行加強對主辦企業資金池業務的指導及事中事後監管,定期總結試點進展情況及監管措施、監管方式等經驗。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資本項目管理處和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跨境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反饋。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