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 78116973-X-2021-00226
-
- 分 類:
- 通知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
- 發布日期:
- 2021-10-25
-
- 名 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銀行外匯業務合規與審慎經營評估內容》的通知
-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銀行外匯業務合規與審慎經營評估內容》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全國性中資銀行:
根據外匯管理規定變化和調整情況,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銀行外匯業務合規與審慎經營評估內容》(以下簡稱《評估內容》,見附件)。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銀行總行最終評估得分計算公式為:
銀行總行最終評估得分=合規經營評估指標得分×(100-本期評估最終確定的審慎經營評估指標分值)%+審慎經營評估指標得分
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立即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以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並依據《評估內容》,公平、公正地對轄區內銀行進行評估。
三、各全國中資性銀行接到本通知後,應儘快轉發所轄分支機構,依法合規辦理各項外匯業務。
四、《評估內容》自2021銀行外匯業務合規與審慎經營評估年度開始執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銀行外匯業務合規與審慎經營評估內容及評分標準(2020年)〉的通知》(匯綜發〔2020〕35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部門反饋。
特此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