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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7-00215
  • 分       類:
    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7-12-05
  • 名       稱:
    “依法買賣外匯 保障自身權益”個人外匯業務法規宣傳專題(五):外匯違法案例警示二
  • 文       號:
“依法買賣外匯 保障自身權益”個人外匯業務法規宣傳專題(五):外匯違法案例警示二

                    LJH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411月至201610月,境內個人LJH為實現逃稅目的,將出口貿易獲得的港元貨款分82筆劃轉至地下錢莊境外賬戶,後由地下錢莊向LJH及其親屬境內賬戶分94筆劃入人民幣。該行為違反了《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數額巨大,違規性質惡劣,嚴重幹擾外匯市場秩序,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58.66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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