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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7-00189
  • 分       類: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7-11-06
  • 名       稱:
    經常項目-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六)
  • 文       號:
經常項目-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六)

    問:G市的E公司準備在銀行開立一個一般外匯賬戶,是否需要到外匯管理局備案?若需要,應準備哪些資料?其合作夥伴F公司為外地公司,如果要到G市當地銀行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是否同樣需要備案?如果需要,要準備哪些資料?

答:E公司如果是第一次開立一般外匯賬戶,需要攜帶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等有效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進行基本資訊登記。登記完成後即可到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

異地企業F公司要在G市當地銀行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可以先到G市的金融機構查詢自己的外匯賬戶資訊,若查不到相應資訊,則需持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等有效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在開戶金融機構所在地外管局進行基本資訊登記後方可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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