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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7-00177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7-10-23
  • 名       稱:
    經常項目-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四)
  • 文       號:
經常項目-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四)

問:國內C公司受其客戶委託以一般貿易進口一批機器設備,該批設備的貨款能不能由其客戶代為支付給境外公司?如果C公司請代理公司代理進口材料,貨款是由代理公司付還是由C公司付,付匯的時間有何規定?另外,C公司接到國外客戶公司的訂單後委託國內X公司生產後直接出口到境外,該情形下國內C公司應該如何收匯?

答:按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規定,C公司出口收匯、進口付匯應遵守“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的原則,因此C公司受其客戶委託進口一批機器設備,貨款應由C公司支付,而不是由其客戶直接支付。

C公司接到訂單後委託國內X公司生產後直接出口到境外的,C公司不能代替X公司收匯,而是由X公司收匯後憑委託代理協議將外匯劃轉給C公司,也可結匯後將人民幣劃轉給C公司。如果C公司請代理公司代理進口貨物,則應由代理方付匯,付匯時間按交易合同的約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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