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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7-00172
  • 分       類: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7-10-12
  • 名       稱:
    經常項目-加工貿易外匯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四)
  • 文       號:
經常項目-加工貿易外匯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四)

問:C公司主要從事進料對口業務,採用軋差方式結算.如果被列入現場核查,與一般貿易企業的現場核查流程及需提供的資料是一樣的嗎?

答:外匯局按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等檔案規定及內控制度要求對企業開展現場核查,不管是何種類型企業,其現場核查流程都是一致的,基本的流程是:①通知現場核查企業;②分析企業書面報告;③約見企業相關人員了解情況;④到企業現場調閱必要的檔案資料;⑤形成現場核查結論及企業預分類意見;⑥告知企業分類結論,企業無異議即對外發布,有異議須複核。其中,流程③、④屬於選擇性環節,企業書面報告能夠說明情況的,可以不約談或不現場調查。詳細流程及注意事項見《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及《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操作規程》。

對於現場核查需提交的資料,“進料抵扣企業”與一般貿易企業等都需要提交書面自查報告、相關證明材料(總量差額報告表、合同、會計憑證等等,能夠充分證明指標異常和可疑業務合理性和合規性的相關單證或檔案資料)。略有不同的是,對於“進料抵扣企業”,外匯局會要求其按照進料加工軋差結算業務專門填寫《核查期進口報關單抵扣明細表》,分別對核查期內已抵扣的進口報關單和核查期內尚未抵扣的進口報關單情況做出專項說明,便於外匯局審核其貨物流與資金流對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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