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7-00155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7-09-14
  • 名       稱: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問答(第一期):企業外債登記、賬戶及匯兌管理(一)
  • 文       號: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問答(第一期):企業外債登記、賬戶及匯兌管理(一)

    問:《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17〕9號,以下簡稱9號文)第四條明確了一系列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計算的跨境融資業務類型。這些業務是否不再需要辦理相應的外債登記?

    答:外債登記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進行外債統計。出於外債統計準確性的考慮,9號文所明確的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計算的跨境融資業務,按照現行外債管理規定需要辦理外債登記的,應按規定辦理登記。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7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