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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7-00141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7-08-25
  • 名       稱: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問答(第一期):企業外債規模計算(六)
  • 文       號: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問答(第一期):企業外債規模計算(六)

問:《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17〕9號)第八條明確,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折算成人民幣計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以提款日匯率水平折算在實踐中應如何操作?

答:企業到外匯局辦理外債簽約備案(登記)時,需要填寫該企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上限的已佔用情況及本次新簽約的外債即將佔用情況。由於此時一般尚未發生提款,本次新簽約外債無法按照提款日匯率折算計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會導致無法準確計算企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情況,從而可能出現超額借入外債的情況。鑒於此,從可操作性和管理有效性角度出發,外幣跨境融資應統一按照簽約日的匯率水平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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