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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7-00091
  • 分       類:
    銀行  資本項目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7-06-21
  • 名       稱:
    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解答:數據報送事項
  • 文       號:
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解答:數據報送事項

一、境外機構投資者專戶上的餘額要不要作為非居民機構存款報送外債數據? 

答:境外機構投資者是非居民,其在境內賬戶的餘額應作為非居民機構存款報送為外債數據。數據由開戶行報送。


二、清算行等三類機構、央行類機構開立的賬戶要不要報送賬戶數據?報送賬戶數據時要不要在“外匯局批件號/備案表號/業務編號”填寫業務編號?

答:清算行等三類機構、央行類機構開立的賬戶需要報送賬戶數據。其中,除上海總部直接代理的、暫未辦理資本項目資訊系統登記的機構外,其他需要辦理登記的,其結算代理人均需要按照12號文要求報送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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