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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7-00043
  • 分       類:
    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7-04-12
  • 名       稱:
    外匯案例分析(三):個人非法買賣外匯案件
  • 文       號:
外匯案例分析(三):個人非法買賣外匯案件

事實


2016年6月15日,臧某與王某在某商行內以港幣兌換人民幣,等值港幣45000元。


定性


臧某與王某在外匯指定銀行或其他合法的外匯經營場所以外進行外匯交易,屬非法買賣外匯行為。


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五條規定,外匯管理部門對臧某、王某上述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給予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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